司法强拆和行政强拆的区别是什么?

如题所述

司法强拆与行政强拆的根本区别,从字面意思也能看出一二,司法强拆要通过司法机关做出决定才可以实施执行的强拆行动,而行政强拆只要行政机关就可以决定了。

一般来说,司法强拆是针对所谓的“钉子户”实施的,也就拆迁户对收入不满意,不肯走,又不愿意走法律途径,于是相关政府部门必须向法院申请强制拆除。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可以申请司法强制拆迁。

而行政强拆一般是针对那种违章的、乱搭乱建的建筑,这些建筑本身就违法了,行政机关会通知相对人在一段时间内自己拆除,如果没有拆除的,行政机关会代为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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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0
行政强制拆迁与司法强制拆迁的共同之处在于:强迁的启动时间是相同的,均在区、县房地局作出拆迁补偿的安置裁决之后;强迁的申请人是相同的,提出申请的人均系区、县房地局;强迁的对象是相同的,均是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予搬迁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等。但是二者的区别也是显而易见的:
《宪法》第13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正当的收进,储蓄,房屋和其他正当财产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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