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拿着出生证明不肯给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当事人应先与男方沟通,协商解决此事(不要因为大人之间的问题,而影响子女);协商不成的前提下,可以向男方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来维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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