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旁听规定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依法公开审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允许公民旁听。公民凭有效身份证件可以进行旁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持有效证件要求旁听的,参照公民旁听的规定处理。新闻媒体要求旁听、采访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并报仲裁委办事机构负责人批准。经审批同意的,可以记录、录音、录像。

法律依据:《劳动仲裁公开审理案件办法》 第四条 劳动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除下列情况外,应当一律公开审理:

(一)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案件;

(二)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三)经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不公开审理的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