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厅有实权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审计厅有实权的,审计厅的权利对应它的职责。审计厅的职责是:1、制定本区域审计工作的政策和规划,确定审计工作重点;2、负责本级机关审计范围的审计事项,对下级审计机关的工作进行领导;3、对本区域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4、对本区域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质量进行监督。审计厅包括的部门有:1、办公室;2、法规处;3、财政审计处;4、行政事业审计处;5、农业审计处;6、资源环保审计处;7、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8、金融审计处。

法律依据:《审计法》第二条审计法所称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法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第七条 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履行审计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在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审计工作,履行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第八条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设有派出机关的,派出机关的审计机关对派出机关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业务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计机关领导为主。第九条 审计机关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审计机关的规定,在审计机关的授权范围内开展审计工作,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十六条 审计机关对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的内容包括:(一)财政部门按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本级预算向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批复预算的情况、本级预算执行中调整情况和预算收支变化情况;(二)预算收入征收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征收预算收入情况;(三)财政部门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用款计划,以及规定的预算级次和程序,拨付本级预算支出资金情况;(四)财政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财政管理体制,拨付和管理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情况以及办理结算、结转情况;(五)国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情况和预算支出资金的拨付情况;(六)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执行年度预算情况;(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专项管理的预算资金收支情况;(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预算执行情况。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