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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所述

  一
  秋天傍晚的天空,干净而明亮,泛着微红,像一件光洁的釉里红瓷,使得街道两旁的树枝以一种随意的姿态,无心地成了瓷片上的冰纹。
  那些曾今娇嫩了一个春天,葱郁了一个剩下的生命,如今却早已轻盈地撒落在地上,卑微地.缱绻地,散落在一地。每当有脚踏上去的时候,它们便一齐发出“咔嚓咔嚓”的呐喊声,又脆又响,使人想起咸脆的海苔饼干,想起那些她们曾经拥有过的饱满而多汁的好时光。女孩李莎莎和张茜从街上走过,她们手挽着手一起从那些落叶的身上踏过去,像踏过一个个灰黄色的旧梦。
  一路总过来的时候,碰见许多带着各自表情的人的脸:一脸倦容急匆匆往家赶的女人,自行车的车篮里还放着一把绿芹菜,水漉漉的,是一捧好看的花;提着鸟笼刚从公园出来,神情悠然.眼神清澈的老人,他们打量着别人的同时也出现在别人的瞳孔里;嘴里塞着葱油饼,也许刚才还在课堂上一脸忧愁,此刻却像小鸟一样欢呼雀跃的孩子,在人群中左冲右撞。此外还有一只穿梭在各种颜色的裤管间的,一脸忧郁.晃晃悠悠走路的瘦狗。它忽然停下来,好想听见了什么,耳朵尖立着,过了一会儿依旧低下头匆匆赶路;或者是一直弓背的冒,轻巧地穿过路面,从马路的这边到另一边,往白栅栏下一钻就不见了。
  有时还会遇见一些奇怪的人,比如此时此刻她们的面前就走着一个卖艺人,卖艺人的肩上坐着一只穿花布衣裳的小猴子。小猴子的尾巴随着主人的脚步一摇一晃,打在卖艺人的灰色粗布外衣上,无形之中成了一条驱赶的小鞭子。这样的组合往往会引起很多人的注意,两个小女孩也不例外,她们心照不宣地跟在那人的后面,跟了很久,直到卖艺人拐入了下一个路口,她们才继续往前走。
  这是小城里最繁华的街,即使在夜晚,林立的商店,熙攘的人群,同名的灯光,也使得这条街如同白昼一样,热闹.喧嚣.不眠。但几年前并不是这样的,几年前这里还是一片弄堂房子,狭隘逼仄的弄堂,两边是低矮破旧的老房子,像两排蹲着的黑狗。雨天的时候更有这种感觉,路过的时候会感觉那湿湿的狗鼻子咻咻地凑到人的脸上来。李莎莎不知道别人是不是也这样想的,但是至少是在她的印象中是这样的,因为这条路是她和张茜上学的必经之路,她们走了很多年了。
  “张茜,你还记得吗?以前那里有一棵树的,很高的一颗。”李莎莎用手比划了一下,朝着一个挂着“软又香”招牌的面包店。张茜眯着眼睛朝李莎莎手指的地方看去,眼睛忽然一亮:“听说新推出了一种竹炭面包,我们去买一个尝尝吧。”“好呀”李莎莎附和道。两个女孩就欢快的往面包房的方向跑去。一推门,一股烤焦的面包香味立刻扑鼻而来。“真香”李莎莎耸了耸鼻子,深深地吸一口气。面包房正中摆着一个很大的玻璃架子,玻璃架子分好几层,每一层都整整齐齐地码着新鲜的刚出炉面包。玻璃架里亮着一盏盏的小灯,明晃晃的灯光打在面包上,使得每一只面包都发出诱人的光泽。
  “我们一起合买吧,这么大一个,吃了,晚饭就吃不下了.”张茜低着头在第二层找到写着“竹炭”字样的面包。
  “嗯。”李莎莎点点头。两个女孩就各自把钱包里的硬币掏出来,凑在一起买下了一只面包。
  竹炭面包是黑色的,不像普通面包的淡黄色,在颜色上看着就有些诱人,让人充满食欲。李莎莎撕开塑料袋,把口子张开着,朝着张茜:“你先吃”张茜就把手伸进去掰下一半,李莎莎那了剩下的另一半。两个人出了面包房,边走边吃。不过竹炭面包虽然看着诱人,吃起来味道却也不过如此,和普通面包所差无几,两个人都有些失望。
  “一点也不好吃,还这么贵,上当了。”张茜撅着嘴,气呼呼地说。正好前面有一个垃圾桶,她上前紧走两步,把手上剩下的一大块面包喂到了垃圾箱的嘴里。
  “多浪费呀。”李莎莎惋惜的说。虽然她也觉得面包的味道并不怎么样,可她还是把剩下的面包拿在手里,慢慢吃着。“莎莎,你总是这样,对什么都无所谓,我就不,宁可扔掉也不折磨自己的舌头。”张茜说。李莎莎嘻嘻一笑:“反正吃到肚子里还不是一样了。”张茜把眉头微微皱了皱:“你怎么一点志向也没有?”
  “这和志向有什么关系啊?”李莎莎不解地说。她真的不明白,怎么自己舍不得把一块不好吃的面包扔掉了就成了没志向了呢?
  “就是你太容易满足了,用一个成语来形容吧,呃,你就是属于那种随遇而安的人。”张茜解释说。后来李莎莎就一边吃着面包,一边琢磨着“随遇而安”这四个字的意思了。张茜见李莎莎半天不说话,用胳膊捅了她一下:“莎莎?”
  “啊?”李莎莎这才回过神来,“怎么啦?”
  “我以为你不高兴了呢。”
  “没有啊,我没有不高兴。”李莎莎说。
  “我就知道你不会生气的。”张茜笑笑。
  “那当然了,”李莎莎也笑了,“谁叫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呢。”
  两个女孩子还是沿着热闹的大街往前走。
  城市改造是最近几年才开始的,就像这条街也是去年才改造成的。那年夏天李莎莎到外婆家过暑假,等到暑假结束从外婆家回来,从前熟悉的一切都变了:老房子都被拆到了,一点也不剩,取而代之的是成片的商店;马路也扩建了,比从前宽了一倍。这让李莎莎很长时间都适应不过来,也不是说变成现在不好,只是非常不习惯。李莎莎觉得刚才张茜形容自己的那个成语也不完全对,至少到现在为止,她还是喜欢从前,喜欢那些老房子来得亲切、自然。这一点李莎莎和别人有些不一样,他对新出现的食物总是有着一种莫名的抵触感,也没有一般人的“喜新厌旧”。相反,对于从前,她甚至有些怀念了。
  这话当然不能和张茜说,不然她又要笑自己了,因为自己和张茜本来就属于两个完全不同的女孩。李莎莎啃着面包想。
  世上总有莫名其妙的事让人费解:蜗牛可以不吃东西睡三年,猪不能仰望天空,玛丽莲·梦露有6根脚指头,两个完全不同的女孩会成为好朋友。
  李莎莎和张茜就是这么两个女孩。李莎莎是那种毫无资质的女孩,没有特长,成绩平平,长得也不起眼:稀稀疏疏的短发,扁平脸、小眼睛,只有眼角的一颗痣才使得脸部的表情生动一点。她普通极了,就像你在大街上随处可见的那种背着一个大书包穿着校服规规矩矩走路整天为考试担忧的女孩子,一晃就过去了,根本不会引起别人注意。要是你往大街上一站,你会看到好多李莎莎们在走路、在发愁,在满嘴的背语文,在回忆昨天黑板上的数学公式。
  张茜就不一样了,从李莎莎堆里一下子就跳了出来,成绩好不说,脸蛋又长得漂亮,特长多得五个手指头都数不过来。就像一只到处收集花蜜的贪婪的蜜蜂,每一朵花的花粉都沾上一点,反正什么好处她都沾边。每次学校来了嘉宾、领导,捧花的总是像张茜这样的女生,而李莎莎们只能站在欢迎的队伍里,用羡慕的眼神看着张茜们一路小跑,把花送到嘉宾怀里。要是赶上学校里有晚会之类的活动,像张茜这样的女孩子就更出风头了,总会引起一些男生们的注意。
  几乎每个学校都会有几个这样的女生,“万千宠爱集一身”,让人感到既羡慕又自卑。世界上多的是李莎莎们,而张茜们总是那么几个,凤毛麟角,在一堆鸡毛、鸭毛、牛角、羊角堆里熠熠发光。
  有些事情似乎永远也不可能发生,就比如一只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就算它张一辈子嘴,也不会有天鹅落到它嘴里,也许有,那也是天鹅羽毛。可有些事情的发生却往往出人意料,谁能想得到一只在热带扇动翅膀的蝴蝶会和一场发生在千里之外的飓风有关系呢?可是世界就是这么莫名其妙。“缘分像一个浪漫主义的诗人,兴之所至,无所不能”,小人物也许会改变历史,一件小物什也可以使两个不相干的人发生联系。李莎莎和张茜就是这么一个例子。
  那是李莎莎上幼儿园的时候,她记得特别清楚,因为那天,有个戴项链的小女孩成了幼儿园里受人瞩目的焦点。那是一串非常漂亮的项链,链子用红色的珠子穿成,坠子也是用珠子做的,组成一朵多瓣的百合花形状。项链的主人用手拎着裙子,矜持而骄傲地站在那里,像一只小孔雀,让别的小朋友参观。李莎莎当然也看见了,只是离得远远的,因为人多,挤不上去。距离往往产生美,因此那串红色的珠子项链就给她留下了格外深刻的印象。小小的李莎莎觉得,那是她见过的世界上最最漂亮的一条珠子项链了。

  2011-7-8 15:19 回复

  紫云英梦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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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楼

  那时候老房子还在,李莎莎每天都要从那里经过。从幼儿园到家得穿过几条巷子,走上半天才能到。那一带极为荒凉,因为出了巷子就是一片荒芜的地,都是杂草丛,非常深,蓬蓬的一片一片,草尖上已经略有些枯黄了,更显现出秋天荒凉的端倪来。等李莎莎走到巷子里的时候,天已经阴下来了,风吹在脸上也是凉凉的。
  李莎莎的爸爸妈妈很忙,他们送李莎莎上幼儿园只有一次,就是第一天。他们牵着女儿的小手带着她把那条路走了一遍之后,爸爸问:“记住了吗?”李莎莎点点头,第二天她就独自去上幼儿园了。一个人走路去,放学了再走回来。小时候地李莎莎是个沉默的孩子,不太爱说话,在幼儿园里也没有几个要好的小朋友一起玩,她每天都是一个人孤单地回家,也没有去想还有谁会像她一样每天走这条路。
  对于李莎莎来说,每天的日子几乎都一样:家——巷子——幼儿园,幼儿园——巷子——家。李莎莎就像一只会走路的铅笔,把三个地方连起来。她每天都穿梭在巷子里,一个人默默地走路,默默地想心事,可是那天回家的时候,李莎莎的心和平常有些不一样了。对于美的事物,人们往往会有过目不忘的本领,李莎莎也一样,只看一眼,她就记住了那条漂亮的珠子项链,她很羡慕,走路的时候就有些心不在焉了。她在想,要是自己也能有一条这样的项链,或者让她近距离地看一回就好了。
  李莎莎自己也不会想到,前一秒她还在想着那串好看的项链呢,下一秒就看见它了。真的,在小巷子里,李莎莎再次看见了那串项链。鲜艳的红珠子项链在一片灰暗的围墙的映衬下,显得更加夺目,如夏日里的玫瑰花瓣。小时候地李莎莎对于事物总是以色彩为辨析点,最鲜艳的往往最先入眼,然后才一点一点看见周边其他的事物。
  这次也一样,李莎莎最先看见的是那串光彩夺目的珠子项链,然后是项链上的四只手,最后才看见手的两个主人。一个是那串项链的主人,就是那个和李莎莎在同一个幼儿园的小女孩,另外两只手却不知是谁的,又黑又脏。李莎莎顺着那只手的方向,眼睛隔着十几米的距离,遥遥地看见一只穿短袖的胳膊,一个没洗干净的黑脖子,最后才看见一张比黑脖子稍微干净一点的脸。那是一个戴红领巾的小男生。
  随后,李莎莎又对他们的动作产生了兴趣,他们的动作有些怪,四只手都放在那串项链上,一个往左边拉,一个往右边拉。李莎莎好半天才明白过来,他们在争夺那串项链。那个脏兮兮的男生用身体围住了戴项链的小女孩,两只手使劲地拽着她脖子上的项链,而项链的主人紧紧地护着自己的脖子,惨白的脸上挂着两串泪珠子。
  一向胆小的李莎莎不知从哪里来的勇气,她大叫了一声,然后拼命地跑了上去。其实那时候李莎莎心里也害怕得要命,可是她还是跑了上去,像一头发疯的小羊。因为越害怕就越要表现得很勇敢,李莎莎一跑上去就对着那小男生又踢又打,使劲抽打着那两只抓着项链的黑手,简直像个野蛮的孩子。李莎莎用尽了力气,可是那个小男生只腾出一只手,用手轻轻一推,就把李莎莎推倒在了地上。
  李莎莎摔了一跤,手摸到一块砖头,她再次爬起来,抓起那块砖头朝那个小男生冲了过去。小男生的眼睛里就落下了一个抓着砖头朝自己扑过来的张牙舞爪的身影,这个身影很快就被一丝恐惧代替,他呆了呆,松开抓着项链的手,抱着头就惊慌失措地逃跑了。
  李莎莎丢下砖头,许久之后小小的心还嗵嗵地跳着,像一只扑腾的小雀儿。因为过度惊吓,再加上突如其来的胜利的喜悦,李莎莎和那个小女孩互相盯着对方的脸看了好久,巷子里才飞出一阵欢呼声,像突然被放出的一群白翅膀的鸽子,在巷子里到处乱飞。
  那天,两个小女孩手牵手一起回家,李莎莎的小书包里还装着那块作为武器的砖头。
  另一个女孩就是张茜。

  缘分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一件事情,可以让两个不相干的人擦出联系的火花,李莎莎和张茜这两个来自不同世界的女孩,就因为一串美丽的珠子项链而成了好朋友。从那条小巷子里相遇,一起进入小学,到现在整整八年,她俩在六年级的时候依旧是非常要好的朋友,好得分不开,像影子似的整天黏在一起,好到一起分享一只甜筒、一块饼干、一粒话梅糖。

  2011-7-8 15: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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