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和报告可以一起用吗?

宋主任在中信集团下属的悦华酒店办公室工作的历史悠久,工作经验十分丰富。但他文化水平一般,没有经过正规的秘书专业培训。这一天,宋主任接到酒店张诚经理的一项指示:要他就本酒店与宏达贸易公司人事纠纷一事的处理向集团公司写一份“请示报告”。宋主任回头把这项任务交给秘书李萍。李萍刚从大学秘书专业毕业,她清楚地知道“请示”和“报告”是两种不同的文种。根据领导交代的内容事项,她判定应用“请示”。文稿写好后,交给了宋主任。主任一看标题,随手就在“请示”的后面加上“报告”两字。李萍刚进公司,主任又是自己的直接顶头上司,当时也就不便加以解释。几天以后,李萍向宋主任推荐了一篇文章:《请示和报告不能混淆》。主任草草地看了一遍,不以为然地说:“纯粹一家之言,不足为据。《公文处理办法》中把报告和请示列为一类,我们现在既是‘反映情况’,又是‘请求批准’,为什么不能用‘请示报告’呢?而且你看,有很多人都是写‘请示报告’,就是上级,也常常在用呢!”
李萍深感委屈,暗想,明明学校里教的是:请示和报告是两种文种,规定“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她觉得要把课堂上学的真正用于实践真是不容易。

请问:李萍的想法对不对?她应该怎样做才能说服宋主任?

请示和报告不可以一起用。区别如下:

1、内容要求不同。请示的内容要求一文一事;报告的内容可一文一事也可一文数事。

2、侧重点不同。请示属于请示性公文,侧重于提出司题和请求指示、批准;报告属于陈述性公文,侧重于汇报工作,陈述意见或者建议。

3、行文目的不同。请示的目的是请求上级机关批准某项工作或者解决某个问题;报告的目的是让上级机关了解下情,掌握情况,便于及时指导。

4、行文时间不同。请示必须事前行文;报告可以在事后或者事情发展过程中行文。

5、报送要求不同。请示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受双重领导的单位报其上级机关的请示,应根据请示的内容注明主报机关和抄报机关,主报机关负责答复请示事项;报告可以报送一个或多个上级机关。

6、篇幅不同。请示一般都比较简短;报告的内容涉及面较为广泛,篇幅一般较长。

区别:

请示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求;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请示是上级机关是一定要答复,报告并不要答复,视报告的内容情况,可以答复也可以不答复;另外,请示请求批准某种事项。报告是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总体讲,两者都是上行文

请示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求对某项工作、问题作出指示,对某项政策界限给予明确,对某事予以审核批准时使用的一种请求性公文,是应用写作实践中的一种常用文体。请示可分为解决某种问题的请示,请求批准某种事项的请示。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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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李萍的想法是对的,“请示”“报告”不能混用。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我们也不难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同志往往是“请示”、“报告”不分。有的将“请示”、“报告”合在一起使用,写成“关于……的请示报告”。有的甚至将二者颠倒使用。要请示一个什么事项,却写了一个“报告”上去了;该是写报告的却又写成了“请示”。这样一来,使得上级机关分不清究竟是“报告”还是“请示”,以至公文难以处理,从而贻误工作。但是宋主任已经习惯了这种方式,你可以坚持正确的作法,他要改就让他改吧,只要上级不责怪,你也不必太在意,千万别顶他,以免造成不愉快。时间久了他会明白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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