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支票用途一栏填写成“备用金”的问题

我公司收到一张其它公司的农业银行的转账支票,金额是16000元,我在去农业银行入票的时候,不小心把用途一栏写成“备用金”了,本来应该写“货款”的,银行那边说此支票作废了,要求重开,请问这种情况需要重开发票吗? 我咨询农行客服说写“备用金”也没关系啊。

按照我们这里处理来说现金支票可以填备用金,但转账支票填备用金是没关系的,不影响使用的,可能每家银行处理标准不一样再说现在支票也不区分转账与现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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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02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转账支票的用途不是“必须记载事项”,持票人可以不填,如要填写,内容应与实际相符。银行不能以此理由退票。
第2个回答  2011-07-27
如果不改用途,个人认为农行不给你存是合理的。但是还有一种方法,就是在“备用金”这几个字后面在加几个字,凑成“备用金XX货款”,看看是否可以,例如:备用金条货款、备用金山软件货款。。。。。。
第3个回答  2011-07-27
转账支票是不能提现的,即使背书也不行,故转账支票用途不能写只能提现的备用金.如果填备用金将被退票!
当然有的地方银行的支票没分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而是就一种支票,支票票面没注明是转账还是现金,这样的话是可以写备用金背书后提现的追问

可是我已经填写成备用金了,还有办法补救吗?可以在后面再写上“货款”吗?因为我们的客户是个国企,重开一张支票太麻烦了。

追答

没办法了。只能换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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