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自9月1日起,每日7时至20时,黄标车不得在一环线内行驶。违规者,由交警依据交通管理条例处罚。
按照机动车环保分类合格标志管理的规定,我市机动车可分为无标车(环保不合格车辆,按规定不得上路行驶)、黄标车(环保合格但排污相对较高)、绿标车(排放标准较高、排污量较少)3类。
2010年7月1日起,对新注册登记机动车和在用机动车核发环保标志(不包括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符合下列条件的机动车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1)2000年7月1日之后注册登记的第一类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设计数不超过6人(包括司机),且最大总质量≤2.5t的M1类车(即通常所指的轿车));(2)2001年10月1日之后注册登记的第二类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除第一类车以外的其他所有轻型汽车);
(3)2003年7月1日之后注册登记的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指最大总质量大于3500Kg的M类和N类汽车)。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机动车,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核发人员将相关信息录入到《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信息管理系统》中,系统自动判别环保标志的种类,不能查询到的车型采取技术鉴别程序。
武汉市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将设14个核发点。其中1个设在武汉市环保局;13个设在各区环保局或区政务中心,根据标志发放进展情况适当增加核发点。当天受理当天领证。
领取环保标志时,只需携带机动车行驶证,可以不开车,在核发点领取《湖北省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登记表》(可在“武汉环境保护”网站下载)。填好表格后交办理人员将信息输入程序后,自动认定其是绿标还是黄标,当时即可领到标志。
标志的有效期与车辆的年检合格期一致。办证不收取费用。伪造、冒领环保标志将受处罚。
附:14个核发点名单:
1.江岸区政务服务中心:洞庭街139号环保窗口
2.江汉区政务服务中心:新华路251号3楼环保窗口
3.硚口区政务服务中心:武胜西街1号环保窗口
4.汉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墨水湖北路170号2楼环保窗口
5.武昌区政务服务中心:临江大道59号4楼6号环保窗口
6.青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友谊大道青翠苑2号3楼环保窗口
7.洪山区环保局:八一路342号
8.蔡甸区政务服务中心:蔡甸大街
9.江夏区环保局:江夏大道
10.东西湖区政务服务中心:吴家山二雅路海景大厦西区2楼环保窗口
11.汉南区环保局:纱帽正街326号
12.黄陂区环境监察大队:黄陂大道376号建设大厦八楼
13.新洲区政务服务中心:邾城街横州大道65号环保窗口
14.武汉市环保局:新华下路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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