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要求我加班,我可不可以不加.

1.如果公司要求我加班,我可不可以不加.
2.如果我因不愿意加班而被上级评低工资.可不可以追究
3.我的基本工资是1000,奖金1400,我公司计算加班是按基本工资*150%是不是对的.

  如果公司要求我加班,劳动者是可以不加班的,一般加班属于劳动者自愿,用人单位是不能强迫劳动者加班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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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3
1.如果公司要求我加班,我可不可以不加.
答:可以
2.如果我因不愿意加班而被上级评低工资.可不可以追究
答:可以
3.我的基本工资是1000,奖金1400,我公司计算加班是按基本工资*150%是不是对的
答:理论上是不对的,应该按照全部收入的150%计算。

上述做法都是与现行劳动法想悖的,但相当数量的企业都存在这种问题,如果个人不打算在单位工作下去了,可以以此为理由向企业给予追纠,但举证很难。如果不打算离开公司,最好不在这些小事上计较。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7-06-30
加班要看你自己的心情。如果你想加那就加了,如果你不想加班那只能委婉的拒绝公司。不过相对来说,打工的人都是弱式群体,公司不会和你讲什么道理的。所以你的态度一定要端正。有一句话说的好:永远不要和你的上司讲道理,硬碰硬,只要你把这点想通了,那你的问题就不是问题了,你就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
第3个回答  2007-06-29
我是搞法律援助的
这个是抄劳动法的:

1、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以如果是以上情况下单位要求你加班(看2),你不能拒绝.
但如果不是,你有权拒绝. 并受法律保护(看1)
第4个回答  2007-06-30
不加班是不可以的,千万不要相信劳动法,如果你真的用劳动法和老板较真的话,那你可就惨了,如不信你就试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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