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碰擦未停车算不算逃逸?

与对方会车时因距离较近,后视镜相撞,当时我以为没有大碍,因赶时间没有停车驶离了现场。但对方下车查看后发现其后视镜有损坏,记下了我的车牌并报警。交警找到我并认为我是肇事逃逸。请问我将面临怎样的后果?我该怎样解释才对我有利?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事故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的追究而逃离,当时只发生了刮擦,事故很小,只是轻微的财产损失,你可以以你当时不知道发生事故只是赶时间所以离开现场来解释,而且认定肇事逃逸后也只是对原事故作为一个加重处罚的情节,至多是多赔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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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5-17
算。
首先,车辆之间发生碰擦属于交通事故范畴;其次,肇事逃逸,是指肇事方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在肇事后逃离现场的行为。
当然,发生碰擦不一定是你的过错导致,但是一旦你逃离现场,直接推定你负事故全部责任。
当然,也不排除双方都直接开走了,互不追究。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7-20
1、逃逸负事故全责(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92条)
2、拘留15天罚款2千(道路交通安全法99条)
3、终身禁驾(道路交通安全法101条)
4、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对肇事逃逸的界定:
1、确有事故发生
如果既无人伤,也无物损,不算事故,也就不存在逃逸。

2、客观上有离开事故现场的事实

3、主观上有逃避法律责任的故意

你看看以上3条哪条你不符合。
顺便提示一下“当时我以为没有大碍,因赶时间没有停车驶离了现场”这种理由比较不利。

最后,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伪造证言妨碍办案,也要拘留的
所以,该说的话上面都已经讲清楚了,不可能教你怎么说。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7-20
你和交警说明情况,多赔人家点钱。这怪你,你不应该不下车。
第4个回答  2011-07-30
多赔钱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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