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特困户应具备的条件?

1、五保供养对象: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老年五保:指年满60周岁,且无子女(有女无儿的不算)、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的老年三无人员。

残疾五保:指残疾人达到1—2级的残疾程度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定抚、扶养人或虽有法定抚(扶)养人而无抚(扶)养能力的人。

少年五保:指自幼父母双亡(母亲改嫁不算)且年龄又未满16周岁的孤儿,即少年三无人员。

办理程序:申请——村民代表会议评议——镇审核公示——填表——上报——审批——公示

2、农村低保对象(特困户)

根据南宁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规定:凡持有本市农业常住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50元的农村居民均可以申请农村低保。

办理程序:申请——村委受理(入户调查、核实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评议——公示——审核(镇政府对各村委上报的有关材料进行复核、初审)——审批(由县政府审批)——公示——发放。

  低保户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
  因为地区发展不平衡,所以每个省市的低保标准也有很大差异。
  享受该待遇的家庭主要是以下四类:
  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3、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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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3
因为地区发展不平衡,所以每个省市的低保标准也有很大差异。
  享受该待遇的家庭主要是以下四类:
  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3、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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