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人大,人民法院和地方人大的关系是什么

课本上说:“最高人民大院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法院的审判工作。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法院。人民法院的领导体质是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塔的东家权利机关负责。” 我想问的是:1最高法院对全国人大负责是什么意思? 2地方法院有地方人大的监督为什么还要有上级人民法院来 监督下级的审判工作? 希望能给一个详细的解释!!!谢谢!!!

最高人民法院由全国人大产生,要记住、全国人大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什么法院院长、工作人员由全国人大任命。最高法院要定期向全国人大极其常委做工作报告,报告上一阶段的工作情况、就像政府的国务院温总理也要向全国人大做工作报告。地方上的法院由地方人大监督,这是属于外部监督。而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监督是属于内部监督、就是说同属于一个系统的。一个是外部、一个是内部。其他监督还包括人民群众、中央纪委、中国共产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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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30
1最高法院对全国人大负责是什么意思?正确执行法律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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