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在线等,急...............................

大概经过:在山路的多弯路段,我是正常行驶,对方在弯道上超速、超车、占道,与我车发生正面碰撞,造成我车上四个人三人重伤,一人轻伤,其中两人下病危通知,后经全力抢救无生命危险,现在经过一年零三个月的治疗,基本恢复生活能力;在治疗期间,交警队作出事故认定,判定对方主责,我方次责,但是在当事人一栏处,只有三个人,与事实不符,我方拒绝签字,交警队答应重新作事故认定,但是一直到现在都没有通知我方前去领取事故认定。再此期间,对方到现在支付的医药费接近20万(与实际所需医疗费还有很大差距),我方现在由于经济能力有限,更是无法支付巨额的医疗费用等,所以准备与对方私下协商关于车祸的赔偿事宜,在赔偿的具体数额上,我方应提出哪些合理的赔偿要求以及赔偿项目?如果对方的保险金额不足以支付全部的赔偿费用,那么剩下的费用是否该由对方自己全部支付?
受伤人员大致情况如下:

驾驶员,年龄;53,(月平均收入:4000)
附驾驶,年龄;51,(月平均收入:3300)
后坐,本人以及本人妻子,年龄分别为22、24.(月平均收入为1500.1600)
噢,非常感谢!!我都忘记人身损害赔偿了,那看来重头应该是在人身损害赔偿这一块吧?打个比方我现在才22岁,大腿粉碎性骨折,下牙槽骨骨折,上门牙没了,两年之内不能正常工作赚钱养老婆,而且有没有后遗症也不清楚,损害应该算比较严重吧?根据你们以往的经验估计赔偿金额的范围大概是多少呢???能帮我大概计算下吗??

浙江孙律师:
首先,你需要几个文件:事故责任认定书,伤残鉴定
第二,所有的医疗票据请收好。
第三,保险公司赔付交强险、第三人责任险之后,尚有不足部分的,由对方补充。
具体赔偿数额,有待伤残鉴定。追问

文件是齐全的,只有伤残鉴定是需要病人都治疗完成后才能去做,私下协商解决也需要伤残鉴定为依据吗?

追答

如果你觉得和解的赔偿能够满足,自然不再需要伤残鉴定。

追问

在赔偿的具体数额上,我应该提出哪些合理的赔偿要求以及赔偿项目?

追答

所以说啊,没有伤残鉴定,怎么算基数啊,赔偿标准不一样。

追问

我是指例如:“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治疗期间伙食费、护理人员费、营养费、后期营养费、后期医疗费、精神损失费.....”这些项目....还有些什么合理的赔偿项目??这不是有一个国家赔偿项目标准的吗????

追答

“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治疗期间伙食费、护理人员费、营养费、后期营养费、后期医疗费、精神损失费”这些钱都只是受伤的成本而已,本就应当由对方垫付的。
假如缺了一条腿,下半辈子怎么过?人身损害赔偿中有一项残疾赔偿金,这个就跟伤残等级挂钩了,建议你们不论是否和解,都应当去做这个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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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12
没有做伤残鉴定委员会前,还不能计算具体金额。你要问交警要认定书,再根据事故认定结论去具体计算,且应先由对方强制保险赔偿,余下由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赔偿,再由双方按责任比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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