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您曾经回答过的问题,想讨教具体法律依据,有劳。
一个人可以既是律师同时又兼任公证员吗? 浏览次数:1543次悬赏分:0 | 解决时间:2007-7-13 09:41 | 提问者:328938061
最佳答案 不可以。律师在职业期间不得担任人大常委会成员、司法人员、公证人员,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
有没有明确规定公证员不能同时兼任律师,或者律师不能同时担任公证员的明确规定?
追答这个算不算?
发布部门: 司法部
发布文号: (85)司发公字第117号
北京市司法局:.
你局(85)京司法公字第2号函悉。关于公证员与律师能否互相兼职的问题,经研究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精神,公证、律师制度是两种不同的司法制度,其性质、任务、职能均不相同。公证机关是国家的证明机关,公证员是由政府任命的、代表国家依法行使证明权的法律工作者。因此,公证员不能由公证处以外的其它工作人员(包括律师)兼任;公证员也不能兼任其它工作(包括律师工作)职务。
凡公证员、律师已互相兼任的,应迅速予以纠正。1985年3月13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85-03-13 生效日期: 1985-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