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自考 1·简述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的种类及权利归属规则 2·发明的概念和种类

如题所述

  1.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一共有九类:即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合作作品: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一般由作者享有,但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委托而创作的作品是委托作品,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根据《著作权法》,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持有人行使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如果作者身份不明且没有合法的原件持有人,则其财产权由国家所有,其人身权由国家保护。

  2 第一,是指专利权。从法律角度来说,专利通常指的是专利权。所谓专利权,就是指专利权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独占权。需要注意的是,专利权不是在完成发明创造时自然而然产生的,而是需要申请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手续进行申请,并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审批后才能获得的。
  第二,是指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如“这项技术是我的专利”这句话中的“专利”就是指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
  第三,是指专利文献。是指各个国家专利局出版发行的专利公报和专利说明书,以及有关部门出版的专利文献。记载着发明的详细内容和受法律保护的技术范围的法律文件。我们所说的“检索专利”就是指查阅专利文献。

  发明分 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实用新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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