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报废时已提足折旧且无残值、无清理收入、无清理费用,是否需要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

如题所述

结论:固定资产在报废时,即使已提足折旧且无残值、清理收入和费用,仍需要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进行会计核算。以下是详细的处理过程:

当企业遭遇固定资产报废的情况时,会计操作如下:

1.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记录固定资产转入清理的净值,同时借记“累计折旧”科目,以抵减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2.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反映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少。

会计准则中明确指出,"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用于记录企业在处置固定资产时产生的价值变动,包括清理费用和收入。如果属于正常经营期间的处置,亏损部分计入“营业外支出——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收益则计入“固定资产清理”贷方余额。

处理过程中,清理费用和税费会增加借方的“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而回收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则会减少借方余额。如果存在赔偿,相应地借记“其他应收款”,减少清理成本。

清理结束后,借方余额根据不同情况处理:如果是筹建期间的损失,计入“管理费用”;如果是自然灾害导致的非正常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如果是正常经营期间的处理,计入“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

以上说明了在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必要性和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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