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警说要自己拿钱医好了再解决”:不要怪交警这样说太无情,事实上,自交通法律法规修改后,交警确实是没有权力要求肇事方垫付医药费了,请你理解,我也曾是交通事故受害人,当初也对这句话非常反感。
2、“应该怎么办?”:
(1)找交警帮忙查一下他的车是否有交强险:如果有,请交警帮忙通知交强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2)从交警那儿想办法拿到肇事方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等资料,让家里人或委托其他朋友或律师调查一下对方的财产情况,比如车辆、房产、生意等。如果有财产,可以立即到法院起诉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防对方转移财产,起诉时索要的赔偿数额,可以在和医生咨询后看大概会治疗多长时间、费用多少等粗略计算一下,以后数额有变化可以向法院请求变更。
(3)问问交警当地是否已经有医疗事故救助基金,如果有,可以从救助基金申请部分医疗费用。
(4)也可以先自行筹款、向亲友借款治疗,毕竟治病要紧,有账不怕算,以后再算账也不迟。
3、“如果起诉的话需要什么程序“:写好起诉状,带上受害人的身份证、相关证据(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医疗费和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的票据),到当地法院的立案庭请求立案,然后等法院通知,法院在接到诉状后应当在七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4、起诉后,如果尚在医疗期内,可以先向法院申请中止审理、申请先予执行让肇事方先支付部分赔偿,等以后治疗终结后再恢复审理。
5、另外,还有一个最重要的事:你们应盯着交警尽快拿到事故认定书,这是起诉和将来索赔的重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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