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心观察大自然、中华儿女爱国情怀的优秀作文 一定要好的~!

如题所述

  转瞬间严冬已逝,春天已悄悄地来到人间。春天,是美好的季节,是充满诗情的季节;春天,又意味着一个生机勃勃的开始。自古以来,诗人喜爱春天,赞美春天,是因为春天景色宜人,处处皆可入诗。漫步古诗百花园,只见咏春诗姹紫嫣红、争奇斗艳,令人目不暇接,随意采撷几朵,慢慢品读,不知不觉已陶醉其中。
  “一夕轻雷落万丝,霁光浮瓦碧参差。有情芍药含春泪,无力蔷薇卧晓枝。”这是北宋诗人秦观的《春日》。这首诗写雨后春景。瞧,雨后庭院,晨雾薄笼,碧瓦晶莹,春光明媚;芍药带雨含泪,脉脉含情,蔷薇静卧枝蔓,娇艳妩媚。这里有近景有远景,有动有静,有情有姿,随意点染,参差错落。全诗运思绵密,描摹传神,自具一种清新、婉丽的韵味,十分惹人喜爱。
  “朝来庭树有鸣禽,红绿扶春上远林。忽有好诗生眼底,安排句法已难寻。”这是宋代诗人陈与义的《春日》。这首诗写春天早晨之景。耳盈鸟语,目满青枝,绿红相扶,异馥诱人。诗人寥寥几笔,一幅春意欲滴的画面便展现在读者面前,然后,诗人索性止笔,不再描写春景,转而抒情。春意浓郁,灵感忽生,但诡谲的诗人却用“已难寻”的遁词来诱使读者自己去感受春意,这种虚实相生的方法,给读者留下了很大的想象空间。
  “远目随天去,斜阳着树明。犬知何处吠?人在半山行。”这是南宋诗人杨万里的《春日》。这首诗写春天傍晚之景。斜阳披丛树,绿地与天接,犬欢叫,人晚归。这首诗自然贴切,常中见巧,平中见奇,将读者带进全景式的春之氛围,这里有春之境的美妙,有春之色的绚烂,有春之味的浓烈,有春之声的和悦,置身其间,人们会敞开胸襟,尽情欢歌。
  “春水初生乳燕飞,黄蜂小尾扑花归。窗含远色通书幌,鱼拥香钩近石矶。”这是唐代诗人李贺的《南园》。南园的春天,生机勃勃,富有意趣。春水初生,乳燕始飞,蜂儿采花酿蜜,鱼儿拥钩觅食,这些都是极具春天特征的景物,而远景透过窗户直入书房,使人舒心惬意,欢欣不已。这首诗生动传神,清新流转,读来令人神清气逸。
  “古木阴中系短篷,杖藜扶我过桥东。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这是南宋和尚僧志南的《绝句》。这是一首描写春游的绝句。春光明媚,勾起了出家人的游兴,于是走出庙宇,观赏春光。驾着小篷船出游,将船停泊在古树下,拄着藜杖桥东漫步。虽是平铺直叙,但古木阴中停泊着小船,这个画面很雅,很古朴,颇如一帧中国古代的文人画。后两句准确精练地表现了春天杏花盛开,小雨纷纷,杨柳飘舞,东风和暖的美丽而宜人的景象,是传诵千古的名句。这首诗情与景汇,物与心谐,诗人抓住春风春雨的特点,略加渲染,便透露出内心的喜悦和对大自然的热爱。
  “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这是清代诗人高鼎的《村居》。一、二句具体生动地描写了春天里的大自然,写出了春日农村特有的明媚、迷人的景色,二月里,春光明丽,草长莺飞,杨柳以长长的枝条轻拂堤岸,好像被美好的春色陶醉了。三、四句描述了一群活泼的儿童在大好的春光里放风筝的生动情景,他们的欢声笑语,使春天更加富有朝气。这首诗落笔明朗,用词洗练。全诗洋溢着欢快的情绪,给读者以美好的情绪感染。
  “阴阴溪曲绿交加,小雨翻萍上浅沙。鹅鸭不知春去尽,争随流水趁桃花。”这是宋代诗人晁冲之的《春日》。这是一首寓情于景的惜春诗。全诗四句四景,小溪明净,细雨翻萍,鹅鸭嬉戏,桃花逐水,画面十分鲜明,历历如在目前,令人悠然神往。诗人以鹅鸭“趁桃花”的景象寄自身的感慨,春已去尽,鹅鸭不知,故欢叫追逐,无忧无虑,而人却不同,既知春来,又知春去,落花虽可追,光阴不可回,诗人的惜春之情,溢于言表.

  刚刚在校图书馆里看了一本名叫《中国人在美国》的书,生了一肚子闷气。从商朝讲到现在,重点为清政府如何落后迂腐,中国人如何不惜代价偷渡至美国。抗日战争没有提,只是笼统地说了一下二战,过度看起来很自然,天衣无缝。于是这段历史就被掩盖。
  整个书字里行间明里暗里都表达着对中国不利的思想感情,这个时代说话讲究证据,当然人家也有照片为证。中国男人和女人们传着传统服饰,严重显头重脚轻,表情木纳,呆若木鸡。没有照片也可以画画,一个正在向美国偷渡的船舱里挤满了中国人,个个骨瘦如柴,面色土黄,眼眶凹陷,脸骨突出,神情呆滞。其中正有两位梳着大辫子的男人端起一盘老鼠在那里有滋有味地啃着。我才明白美国人空中说的‘中国人都是吃耗子长大的’这种理论从何而来了。
  不过我记得另外一本书上说美国南部穷人闹饥荒的时候是吃泥土活下来的。饥不择食,人之本性而已,我们从中看的不是中国人吃老鼠这一性质拙劣,而应该想到迫使他们吃老鼠的原因。不过谣言向来都是橡皮泥,如何塑造定型都会被默认为事实,这对于散播着和听众们都可谓是很好的娱乐,越离奇,越拙劣,听者就越快慰。人们都喜欢下雨天坐在家里或者车里,看见路上的行人抱着脑袋在暴雨中乱跑,才会感觉幸福。
  书的作者很会说漂亮话,什么‘中国是个文明大国,中国人的到来给美国带来了很多东方的文化,也是美国这个移民国家更加丰富,更加多元化……’etc. 不过最主要强调的,给人以最深刻印象的,不是别的,而是中国人有多么穷。Poor这个形容词在这本书里不只出现了多少次。好像只有别人穷,作为富者才会过得很得意,很安心。
  旁边的印度小孩儿问我,中国人是不是吃蛇阿?我听这话顿时想掐死他,就像掐死一只猴子一样轻松。听说印度人吃饭都不用餐具,直接用手抓,哪个更恶心?不过后来才得知他是在电影里面看到的,无知者无罪,放他一马。据说成龙的尖峰时刻第三部在国内禁播,原因是里面有对中国不利的台词。原以为中国是保护主义太强,现在才明白是对的,人们向来都是道听途说,众口铄金,三人成虎。
  校图书馆里关于中国的书还真不少,足足有几十本。我翻来翻去,遗憾,没有找到张纯如的《南京暴行》,看来这段历史真的被遗忘了。那是一本讲南京大屠杀的书,作者由于长时间查阅屠杀资料,导致精神分裂,自杀死亡。记得当时读者的杂刊上登出了小传——张纯如,用生命照亮历史。就是这样一本照亮历史的书,有很长一段时间在中国禁止出版,原因是其中对学生运动表示赞成,对国家的镇压表示不满。我一直觉得她死得很冤,真冤,呕心沥血写成的作品居然也像那场暴行一样被有意地掩埋起来。或许也是她不够坚强,如果换是我编写这本书,应该不会导致精神分裂。我和这里的同学说起南京大屠杀的时候,他们要么是一脸茫然,要么是满不在乎的神情,也许他们觉得,中国人穷命贱!
  她付出的努力徒劳了,照亮,那也只是一瞬间。小M总说那是我们祖宗辈儿的事情,不要抓住故仇不放,记住一个人得好总比记住一个人的坏要强。这话听起来似曾相识,记得三年前的我在瑞典的时候也是这么说的。的确,小M根本不在乎什么中国日本,什么南京屠杀,她在乎的是日本的动漫,寿司。我们这一代尚且如此,我们的下一代呢,我们的下一代的下一代呢?他们究竟还会记得多少?只会在历史的长河中留下一个淡淡的光影,即使会被后人熟知,也不会那样刻骨铭心了。
  记得在国内的时候学校总是定时地给我们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每周一唱国歌。我一直觉得国歌时最难听的,词曲都不怎么优美。当时升旗仪式的时候,我后面的同学每当唱到‘前进,前进,前进进’的时候都故意唱成‘后退,后退,后退退’,笑倒一片,这就是我们的娱乐。
  还有,从小一年级的时候是儿童团团圆,带着绿领巾。我们宣誓的时候,满嘴都是马克思列宁,却不知道什么意思。我们只知道,带着绿领巾是进步是优秀的体现,谁都渴望有一条绿领巾,谁都渴望可以在同学面前炫耀。当然,我市第一批入的。
  二年级的时候开始退掉绿领巾,戴上红领巾。有人因为没有选上而急哭了,而我是本来选上了由于宣誓的时候东张西望被老师刷下来了。我为此懊悔半天,正因那天心情不好,找茬将同桌的作业本撕了。想那时我真够矫情的。不过后来我还是入上了少先队,实际上,全班同学都入上了少先队,哪怕是最差的学生。戴上红领巾的第一天,我鼻子都厥天上去了,那叫一个自豪。老师说那是红旗的一角,用烈士的鲜血染成的。其实只要稍稍懂点几何知识的人都会知道,红旗的一角应该是直角三角形而并非钝角三角形。稍稍懂一点点常识的就会知道,红领巾不可能是鲜血染成的,而是一洗就掉色的工业染料。这点骄傲,这点期盼和美好就这样从血腥的童年里消失了,我常常会问自己,当时决定入队是脑袋进水了还是怎么着。其实是因为满足虚荣心,接受一种自己根本不了解的思想,只一味地相信老师说得天花乱坠。
  到了六年级,我的叛逆思想增强,常常不带红领巾,大夏天的,图个凉快。老师为了这个给我们组扣了分,并说气话谁要是想退队直接找她说,她准给退。我兴冲冲地找到老师,当时还不好意思直接说,塞了个纸条,明里暗里的意思就是我要退队。老师满面慈容地找到我,念我小学一直在国外,对中文理解能力不好,没听出来是气话,所以才法外开恩,没跟我计较。反而还说,你到了中学就不用戴红领巾了,你就带队徽了,快了,再等几个月吧。
  上了初中一年级,我们还是戴红领巾,因为大多数人都还是十二岁,年龄没到。在此期间学校的少先队队组织的活动也接连不断,要么是看感动中国,要么是看长征的过草原的片子,还有香港回归纪录片什么的。大多数人都很不以为然,我也尤为活跃,带头撇嘴,把严肃的题材变成笑话。
  出国之前,我终于摘下了戴了多年的红领巾,并用黑色碳素笔在上面写上三个大字“大俗物”。那叫一个畅快!别人看见了都很佩服我的勇气,并且暗自感叹自己什么时候才能解放。他们永远不能解放,因为退了队,还有团,退了团,还有党,如此继续。
  可是现在,一切都不一样了。我不想说我曾经是多么的愚蠢,也不想说我有多么后悔,我更不想说我做错了。其实当时我所做的一切都是纯粹的心理发泄,就是为了解脱,为了逃离学校的唾沫横飞的爱国教育。戴红领巾,不能代表爱国。入团入队都不能代表爱国。我现在既不是少先队员,也不是共青团员,更不是党员。我不懂什么是马克思主义,不懂什么是列宁思想,不懂什么是邓小平理论,不懂毛泽东语录。我胸前没有红领巾,没有徽章,我口里喊的不是空洞的口号,我不会像校长那样发表长篇的爱国感言,不会像班中其他同学那样写出一篇篇宏伟豪壮的气势磅礴的入团申请书。但是今天,我真的感觉自己平生第一次如此爱国。不是被强迫而说得违心话,也不是毫无感触地空话。爱国不是一种炫耀的资本,不是一种卖弄的工具,不是一种豪华的装饰,不用挂在嘴边,不用戴在衣襟上,不用写在纸上,要放在心里。
  时刻记住我是中国人,并且我很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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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17
因为熟悉 所以爱你
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渐渐认识你。或许是两三岁,或许是两三个月,或许,从刚刚出生的那一刻起,我和你就注定相识——我的祖国。
相对于商人、学者的子孙,身为军属的我对你的熟悉更深。不论是哪个季节、哪种天气,每当中午饭点,军区的广播里一成不变地响起关于你的美妙乐章。而且,爷爷常常捧着辞海,教我“祖国”二字的含义,每次每次,爷爷的语气总是那么激动,灰色的眼眸总是闪烁着骄傲的光芒。
祖国……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一个动听的名字,一串规整的方块字。那一刻,我认定了,我永远不会离开你,永远陪在你身边,离开你,我注定会感到不安。因为,我知道,我是你的孩子。
第一批戴上红领巾,看到高年级的姐姐亲手为我系起未来的希望,我明白那一刻,自己让你感到骄傲了。听到老师说,领巾是五星红旗的一角,沾染着革命烈士的鲜血,我第一次触到了自己的使命——我要保护你,一定!那次升国旗,我第一次哭了。
第一次给一年级的小朋友带红领巾时,我上六年级。手里托着鲜艳的领巾,我再一次掂量出了它沉重的分量。并铭记了你的嘱托,将它牢牢地、郑重地系在了小女孩的颈上,此刻,她也带着你的希望上路了,亦如为你献出生命的革命烈士——一去不复还。我相信,那一刻,你会为我,为她,为所有的少先队员感到骄傲的吧。
就这样,你在发展,我在长大,心里的叛逆也在一点点萌芽。不知为何,我突然迷恋上了朦胧的英格兰、浪漫的法兰西、理性的德意志……而对你的热爱,不知在哪一刻,渐渐地淡薄了许多。我不再醉吟唐诗宋词、不再仰慕秦皇汉武、不再痴迷高山流水,反而一心渴望拿到奖学金出国留学,曾经永远陪在你身边的渴望,竟一横心抛在了脑后,取而代之的,是对欧洲日日夜夜的向往。就这样,度过了多少“洋”日子。
2008年,属于你的一年。一月的雪灾、五月的地震,瞬间粉碎了南方同胞的梦、我的梦、你的梦。但是在那一刻,我亲眼见到了你慈爱的臂膀,温暖的双手,紧紧环绕着一颗颗冰封的心灵;我看到了你的泪水,噙在眼眶里,却执着地不让它们流下来;我看到了你的皱纹,你的白发,一夜之间,促然而生。那一刻,我见证了你的坚强,也更加坚定了守护你的决心。奥运火炬传递受阻,西方国家扬言挑衅,冰河铁马,人间千丈冰。然而,这一刻,我看到了你的子女对你牺牲般的守护,无数华人华侨,都向世界袒露出对你不可泯灭的爱。我知道,这一次,孩子们又让你骄傲了!
终于,2008年8月8日,你被全球瞩目,我看到你身着华彩盛装,款款走上通向世界的红地毯,鸟巢上方的烟花四起,照亮了华夏的每一寸土地!那一夜没有下雨,我知道那是你极力控制欣喜的泪滴……
一个人站在军区插满红旗的广场。身边的训练场地上,一群士兵正在特训——你的孩子们正在为你拼搏呢,你看到了吗?
耳畔,从路灯上的广播里,想起了一段熟悉的音乐“今天是你的生日——我的祖国……”一切,竟是那么似曾相识,仿佛回到了从前那段熟悉的日子。真好,你又来到我身边了。
祖国——母亲,多少话,到了嘴边,却不知从何说起……但是我只想告诉你我爱你。
因为熟悉,所以爱你。
第2个回答  2011-01-11
赞美大自然

对“人与自然”的认识,目光要着眼于未来,用可持续发展的观点看待人类与自然界的矛盾。因为话题较大,所以需要在构思上用一番工夫,选一个精巧的角度。

还记得天空的颜色吗?我一遍又一遍地竭力寻觅那些存在脑海里的点滴记忆:蔚蓝色的天空,在深秋时节,一尘不染,晶莹透明;天空像是一只大鸟的丰满的翅膀,全是白色羽毛般的浮云,白云之间有些蓝色的深渊,金黄色的太阳从那里出来了,它刚对大地看了一眼,就改变大地上的
万物;太空靠着地平线,是绯红色的,在较高一些的处所转变成了淡金色,再上去是黄的,再上去又是碧色,再上去到了天顶,则是一种清澈的而鲜明的蓝色……我分不清这是何时的记忆,还是文学大师笔下的描述,眼前的天空没有一丝类似的感觉。

清晨登高远眺,烟雾笼罩的都市中隐约可见的是不远处矗立的大厦,在它的两旁还有几座烟囱在那里悠悠地冒着浓烟,空气中到处弥漫着刺鼻的气味,令人喘不过气来。不知不觉中,我们的生活环境变得如此恶劣,我们赖以生存的空气质量竟如此糟糕!想当初刚到北京时,朋友告诉我,站在颐和园的万寿山顶,可以望见城中的景色,如今想来,那无疑是美丽的传说。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这一切又是谁作的孽?工业废气、汽车尾气、生活废气……短短十几年间,我们用自己的双手消灭了蔚蓝色的天空!如果大自然有个法庭的话,我们又该当何罪?大自然不能审判,并不等于我们能逃脱受罚,历史上的伦敦“烟雾事件”,曾造成四天之内死亡4000多人,患支气管炎、冠心病、肺结核、心脏衰弱者不计其数,北京入冬以来大范围的流感爆发,就是大自然的一次警告。再也见不到蔚蓝的天空了,而我们所失去的并不仅仅是视野的开阔程度,还有我们的健康。对此,有良知的人们还能无动于衷吗?

蓝天、白云是大自然的恩赐,然而,贪婪的人们并不珍惜它们,把一个清澈透明的天空弄得乌烟瘴气,实在有愧于地球上最富有智慧的“高级动物”这一称谓,更是有负于自然管理者的使命,追根溯源,就是人类贪图舒适的自私本性,为了自己的舒适与方便,置自然环境和其他生物于不顾,导致了大量的生物种类灭绝,和谐的自然环境惨遭严重破坏。正如一位学者描述的那样,人类文明脚步走到哪里,哪里就留下一片荒芜。从污染源分析,过去的空气污染物,主要是煤烟型,随着汽车工业的迅速发展,汽车尾气污染已十分突出。汽车的出现是当代人得以自豪的现代文明标志,而这一工业文明的出现,带来的是极不文明的效果。这岂不是对现代文明的极大嘲弄?

严重的空气污染使北京人惊醒了,人们下决心要“擦拭天空”,还我蓝天。这是希望所在。然而,或许我们该反思的应当更多,随着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过去的电车、老式煤气包汽车早已退伍,可如今人们不由发现,被淘汰的老式交通工具恰恰都是有益于环保的,于是人们又在研制把燃油车改为燃汽车。这一反复告诉我们什么?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与人类的急功近利不无关系。我们不妨想一想、看一看,空调的出现给我们带来了温暖和凉爽,却排放着大量的氟昂里有害物质;化肥的大量滥用,给我们带来了丰收,也导致了土地的板结和蔬菜的变异;飞机的展翅给我们带来了交通的便利,却导致了严重的空气污染……几乎所有的现代文明都是一口陷阱,造成了大量的现代病。有灵性的人类在创造一项项现代文明时,可曾考虑过它的出现会带来什么样的副作用呢?不错,社会总是要发展的,但是任何经济发展都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否则我们亲手制造的将是毁灭自己的“定时炸弹”。

还记得天空的颜色吗?如果你忘了,不妨去看一看、想一想。还我蓝天,不能只是梦想。我们无路可退,只有背水一战。人类应当有一点责任感,把自己污染的天空,重新擦拭干净,让我们的子孙又能看见那一望无际的蔚蓝色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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