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老人有工作,就到单位去开人事档案关系。如果没有工作就找一个邻居(这个要根据当地公证部门的要求)来证明老人家中有几个子女及老伴的情况,根据人事档案把所有人都找齐,拿着老人的死亡证明,人事档案到公证处,如果有不能到场亲属的就要开出放弃继承的公证,前提是家里的其他人都放弃继承这个房子。如果另一位老人也过世了就到民政局开一份后去世老人的单身证明以证明老伴去世后没有再婚,如果老伴还在世就要到公证处同意放弃继承。再进行房产评估,公证并在公证处交公证费(按评估价的2%收取),再到房管所更名(只收80元工本费),房子就过户了,再去办理土地证。这个是过户到子女名下的,如果是过户到老伴名下的基本同上面程序,没有太大差别。 但是公证费好像就是1%了,因为这个房子本身就有一半是老伴的。具体的你到你房子的所在地公证处再仔细问一问。
是否可以解决您的问题?
追问你好,谢谢你的回答,我还想问仔细一点,老人是有两个儿子的,老伴儿也早已经走了,是不是只需要两个儿子带着身份证和老人的死亡证明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呢?办公证的时候是不是需要两个儿子中的一方放弃继承权才可以呀,还是可以一同办理过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