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第56条怎样处罚罚分吗

如题所述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交警的处罚是罚款50元,不扣分的,但是你把车停在人行道上的话交警是不处罚的,但是又给城管钻到空子了,罚款200元夜不扣分的,想想还是把车停马路上被交警罚比较便宜点。只要不拖车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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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7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违章停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第1款、《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第2款、第90条的规定处罚是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通常都是罚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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