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调回原籍政策

如题所述

山东多地发布相关政策
为了吸引大批人才,山东多地发布公告,吸引在外地工作的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和企业人才回乡工作。2020年,山东已有21地出台此类政策,其中包含泰安、济宁、聊城、临沂、德州等地。
菏泽
8月21日,菏泽成武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实施成武籍优秀人才“回流计划”的意见》;7月24日,菏泽曹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实施曹县籍优秀人才“回流计划”的公告》;1月5日,菏泽单县县委发布《关于开展外地工作人员回单县工作的实施意见》。
泰安
5月26日,泰安市委组织部发布《2020年度泰安市国有企事业单位“优才回引计划”公告》;5月3日,泰安新泰市政府网站发布《关于新泰籍外地工作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回新泰工作的公告》。
淄博
4月9日,淄博市沂源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官方微信“沂源编办”发布《沂源县域外在编在岗人才回调管理办法(试行)》。
济南
4月20日,济南平阴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度平阴县域外在编人才回调工作的公告》;4月8日,济南商河县人民政府发布《2020年商河籍教师回调公告》。
从上面的人才引进政策来看,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企人员,均有机会调动,回家乡工作。
法律依据:
《关于开展2020年度平阴县域外在编人才回调工作的公告》
一、申请回调人才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道德品行,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平阴籍或父母、配偶在平阴工作生活的副科级以下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干部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年龄、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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