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证怎么办理

如题所述

低保证的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向社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社区入户调查

3、召开民主评议会

4、公布初审对象名单

5、填写审批表

6、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入户调查

7、公布拟保人员名单

8、区民政局入户调查(抽样)

9、区民政局审批

10、公布低保户名单

11、发证


法律依据: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九条

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其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低保书面申请及其相关材料。

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十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一) 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

(二) 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十二条

申请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 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并签字确认;

(二) 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三) 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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