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积金怎么提取

青岛租房 公积金怎么提取

可以在网上打开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入提取。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号码以及公积金编号后六位作为密码登录进入。点击公积金提取并按照步骤提示就可以完成提取。具体的提取方法如下:

1、在电脑的百度上输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找到其官方网站以后点击进入。

2、进入到其官方网站以后点击右侧的个人网上营业厅进入。

3、页面跳转以后在出现的登录界面中输入个人的身份证号码,然后点击获取密码。

4、此时可以看到该网上营业厅中登录密码为个人住房公积金编号后6位。

5、身份证号码和密码输入完毕登录进入该网站的后台,点击左侧的导航栏选择提取的类型点击进入,如公积金贷款提取并在出现的页面中点击支取登记。

6、在弹出的支取告知通知中点击阅读并同意按钮。

7、此时在出现的页面中可以看到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以及本次可以支取的金额,输入支取公积金的账户以及手机收到的验证码以后点击申请登记按钮。

8、页面跳转以后可以看到弹出的提示消息,显示支付成功,等待中心记账的提示消息,点击确定按钮。

9、页面跳转以后在出现的界面中点击查询可以看到本次支取的公积金申请,点击支付检查可以看到单据状态为已结算,则本次支取公积金就已经成功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10-14

步骤:准备材料、申请提取、柜台办理提取。

办理材料:(一)管理处领取《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核表》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二)提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已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

2.购买再交易住房的,应提供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提供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原件、购房合同原件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3.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或协议)原件和补缴差价发票原件。已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和补缴差价发票原件。

步骤:

1.准备好上述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应当进行初审。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单位经办人应代职工统一办理提取手续。

2.单位经办人应代职工统一办理提取手续:持职工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3.单位经办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通过柜面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单位经办人。

参考资料:

青岛住房公积金官网—住房公积金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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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10-13
您好。
如果是农村户口。
可以直接拿着户口本证件去公积金管理中心。
一次性可以提取完的。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第3个回答  2019-10-16
凭本人的购房合同去公积金管理去办,单位那个区去那个区办。如果是你对象的房产,那你要拿结婚证。如果你是外地户口,去公司办个证明就行!听说公司倒闭也可以提,这个不知道真假。你如果没有房产证明,那只能到退休了。
第4个回答  2019-10-13
提取公积金需要提取凭证,需要办理手续如下: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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