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上诉期限15天如何计算

如题所述

从收到判决书的第二天开始计算十五天,如果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则顺延到节假日后的第一天。
举例说明,一审判决书是4月16日送达给原告的,则原告的上诉期从17日开始计算,第15天是5月1日,上诉期原本应当是截止到5月1日,5月2日上诉则超过上诉期。但因5月1日是法定节假日,则顺延到假期后的第一天,如果放假到5月5日止,那上诉期的最后一天就是5月6日,5月7日即属于超过上诉期。
一审判决不服,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上一级法院申请上诉。当事人各自接受裁判的,从各自的起算日开始。如果上诉期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则可以延后一天;如果延后一天还是节假日,则延后至工作日的第一天。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送达判决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一审判决书是4月16日送达给原告的,则原告的上诉期从17日开始计算,第15天是5月1日,上诉期原本应当是截止到5月1日,5月2日上诉则超过上诉。
上诉期分类:
1、民事上诉期:民事判决十五日,民事裁定十日。
2、刑事上诉期:刑事判决十日,裁定五日。
3、行政上诉期:行政判决十五日,裁定十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期间种类和计算】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第八十三条 【期间耽误和顺延】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