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是这样的:2011年1月1日,我爸带我妈骑电瓶车逆向被一个江淮厢式货车给撞了(发生碰撞前,我爸已经停车了,车子撞过来的),我妈腿骨骨折,住院准备做手术,经交警协调对方认权责,对方办理的保险赔付80%的费用,剩下的20%我们自己承担(并签订了协议),责任认定书交警也下了。住院到现在的费用都是我们自己承担的,对方没有再出面,保险公司也没有出面,估计我妈的腿完全好透还要大概1年的时间(包括手术接骨和1年后手术取钢板)。
我的问题是:我们现在应该如何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何时该向保险公司索赔?对方是不是该赔偿我们?我们现在能做的维护权益的事情有哪些?是不是以后会涉及到诉讼方面的事情?若是,是在什么情况下提起诉讼?如何能最大限度的维护我们的利益,将损失降到最低?
第一次遇到交通事故,一点经验也没有,家里急成一团,希望有经验的人给予解答,万分感谢!真的!!!
开始交警判我们是主要责任,我们要负60%责任,司机承担40%。
参考资料:serna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