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对方认权责后的赔付程序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2011年1月1日,我爸带我妈骑电瓶车逆向被一个江淮厢式货车给撞了(发生碰撞前,我爸已经停车了,车子撞过来的),我妈腿骨骨折,住院准备做手术,经交警协调对方认权责,对方办理的保险赔付80%的费用,剩下的20%我们自己承担(并签订了协议),责任认定书交警也下了。住院到现在的费用都是我们自己承担的,对方没有再出面,保险公司也没有出面,估计我妈的腿完全好透还要大概1年的时间(包括手术接骨和1年后手术取钢板)。
我的问题是:我们现在应该如何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何时该向保险公司索赔?对方是不是该赔偿我们?我们现在能做的维护权益的事情有哪些?是不是以后会涉及到诉讼方面的事情?若是,是在什么情况下提起诉讼?如何能最大限度的维护我们的利益,将损失降到最低?
第一次遇到交通事故,一点经验也没有,家里急成一团,希望有经验的人给予解答,万分感谢!真的!!!
开始交警判我们是主要责任,我们要负60%责任,司机承担40%。

直接找肇事司机,别找保险公司。能私了千万别公了。不划算。让交警叫司机赔付。找保险公司是最不理智的。 一上庭你必须承担律师费。而保险公司是第二被告,连带责任。 没残千万别上庭,公了对司机绝对划算,对伤不残者私了好。赔的钱多。可以要务工,营养什么的费用。上了庭除了医药费其他就玄了。万一败诉。。。。。。。。。。。

参考资料:ser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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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04
最好的办法是直接到法院起诉,将对方和保险公司列为被告。
现在就可起诉了。
对方应该赔偿你们,并且是医疗费一万元内由对方保险公司全部承担。就是超出一万的部分也应该由对方全部承担,估计其他损失应该在十一万内,应由对方保险公司合部承担。
当然建议你妈到司法鉴定做个鉴定,看能否构成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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