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茄也就是西红柿之前被称为“狼果”,是因为它颜色鲜艳,大家以为它有毒!第一个吃它的人什么事没有,所以后来传播开了,才给西红柿正名,称为大家常吃的蔬菜。很久以前,在西红柿的原产地,人们都叫它“狼果”,红果绿叶十分醒目,人们根据鲜艳的蘑菇有毒这一常识,推断它也有毒,所以都不敢吃它,只是拿它当作一种观赏植物,摆着好看。
后来人们一直把它当盆景,在十六世纪的欧洲,英国有位公爵,当他在南美洲游玩时,看到了西红柿,他很喜欢番茄这种红红的果实,他非常喜欢,就把它随身带回了家,并把它当做爱情的信物,送给了自己心爱的女神,伊丽莎白女王陛下,以表达他红如火焰一样的爱。
从此,西红柿多了一个作用个,成为爱情的象征。人们纷纷效仿,给它起了“爱情果”的名号,广为流传。后来更有一些达官显贵把西红柿大量的种在自己家的庄园里,但是并个不吃它,只是作为爱情的一种象征,送给自己喜爱的人,表示追求。
时间有过去了将近100年,人们仍然只是送西红柿,没有人吃它。到了十七世纪,一名法国画家很喜欢画西红柿,越画越痴迷,感觉这“爱情果”有魔力。实在是很想吃它一口,尝一尝它是酸是甜、死了也值得了。于是他不顾生命危险,吃了一口,发现西红柿酸酸甜甜的很好吃,吃完一个后,他觉得自己要死了,就躺着等死,然而并没有事,躺在床上等死的他安然无恙,于是 “西红柿无毒可以吃”的消息迅速传遍了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