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军事管理,国家在2002年和2003年左右,对全军人员实施了身份证办理的首次统计工作。义务兵和士官的身份证由原籍公安机关办理,军官如有原有证件,会由原发证地公安机关核对并升级,如果没有,将由部队驻地的公安机关负责办理。
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分为三份,一份由部队审批单位保存,一份由编码地公安机关保管,另一份则存入个人档案。办理流程如下:首先由军务和干部部门组织填写并审核,盖章后提交给当地武装部,武装部会利用军人入伍记录进行核对,随后武装部和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共同进行编码确认。
这项登记工作在当年完成一次后就不再进行,所有军队人员,无论是有证还是旧证,都已经纳入统计范围,新入伍人员无需因参军而被收回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与地方居民身份证功能相同,用于证明公民身份,参与社会生活和经济活动,如银行开户、购房贷款等。而军官证、文干证和士兵证则用于表明军人身份,类似地方党政机关的工作证,主要用于执行公务、享受军人优待等需要表明身份的场合。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