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的不安全行为:指能造成事故的人为错误。 主要表现为:
①以不安全的方式、速度操作,如车辆超速行驶等
②使用不安全的工具操作,如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铁器敲击
③在不安全的位置操作,如在起重机臂下或无防护在高处作业等
④在不安全的状态下操作,如在机械转动时清扫、修理、检查等
⑤进行不安全的配置、混合或接触,如将两种可能发生爆炸反应的化学品混存等
⑥不使用或不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如穿工作服没做到“三紧”、操作钻床时带手套等
⑦擅自拆除安全装置或设施⑧误操作,如开错开关或阀门等。
二、物的不安全状态:指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条件。可分为机具、材料和环境两个方面。主要表现为:
(1) 机具、材料方面:
①具本身存在缺陷,如强度不够、车辆刹车不灵、“带病”运转等;
②机械设备无必要的防护装置、设施,或者虽然有但不符合安全要求;
③工件、材料、物品放置不当及物流方面的缺陷,如车间内外原材料运输线路混乱等;
④作业方法导致的物的不安全状态,如垂直、交叉作业等;
⑤无必要的防护器具及个人防护用品,或者虽然有但不符合合要求;
⑥使用、生产具有燃爆性、毒性、放射性及腐蚀性的材料、物料,且无防护。
(2) 环境方面:
①室外不良气候,如高温、低温、风、雨、雪等造成的不安全状态;
②作业场所存在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及时间、空间方面的不安全状态,如照明不良、温、湿度不当、作业空间狭窄杂乱等。
扩展资料:
安全与不安全是相对的概念。如果把安全描述为平静、正常、没有事故,那么,发生了事故一定是不安全的。因此,事故与安全生产也就是相对的事件了。
这里所说的事故指发生在生产过程中,违背人们意愿且又失去控制的事件。具体到生产活动中,’事故总是要构成人体伤害或造成财产损失的。虽然,人们并不希望发生任何事故,但是,事故却总是在人们对危险因素控制不力,危险趋势不可遏制后而突然发生。从事施工生产活动,随时随地都会遇到、接触、克服多方面的危险因素。
一旦对危险因素失控,必将导致事故。在出现雷电、起重机超负荷时,如对它们失去控制,雷击、起重机倾翻事故可能随之发生。
探求事故成因,人、物和环境因素的作用,是事故的根本原因。从对人和管理两方面去探讨事故,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都是酿成事故的直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