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毕业于2005年7月,毕业后7月份就到遵义碱厂参加工作,遵义碱厂当时是家国有企业,档案都由厂里管着的,2007上半年我辞职了,在下半年我在贵阳市小河污水处理厂工作,档案由单位委托贵阳市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并按时交了档案管理费,2008年2月,我辞职了,单位把管理费交到2008年2月29日,之后我把档案上到了贵州省人才交流中心,现在我在一家私营公司上班,公司准备评职称,省人才交流中心要我交齐2005年7月到2010年12月的档案管理,并说我档案里没有我在遵义碱厂的资料,说我档案不完善,现要求我把档案补齐,让我找遵义碱厂出证明,但证明出了还要求我把2005年7月到现在的管理费交齐,我该怎么做,这个费用到底交不不交。麻烦给个说法。谢谢、。
问题是国营企业是不交纳档案管理费的啊 。由企业自行管理是没收费用的。再说当时档案没在人才交流中心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