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才交流中心和贵阳市人才交流中心关于个人档案管理费以及国营企业管理档案

我毕业于2005年7月,毕业后7月份就到遵义碱厂参加工作,遵义碱厂当时是家国有企业,档案都由厂里管着的,2007上半年我辞职了,在下半年我在贵阳市小河污水处理厂工作,档案由单位委托贵阳市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并按时交了档案管理费,2008年2月,我辞职了,单位把管理费交到2008年2月29日,之后我把档案上到了贵州省人才交流中心,现在我在一家私营公司上班,公司准备评职称,省人才交流中心要我交齐2005年7月到2010年12月的档案管理,并说我档案里没有我在遵义碱厂的资料,说我档案不完善,现要求我把档案补齐,让我找遵义碱厂出证明,但证明出了还要求我把2005年7月到现在的管理费交齐,我该怎么做,这个费用到底交不不交。麻烦给个说法。谢谢、。
问题是国营企业是不交纳档案管理费的啊 。由企业自行管理是没收费用的。再说当时档案没在人才交流中心啊 。。。

1、按你的情况,如果档案中有遵义碱厂的材料,才能说明你的档案自05年7月——07年是在该厂计算工龄的。
2、贵阳市小河污水处理厂工作期间,档案是单位委托人才代管,那么费用从07年——08年2月是交了的,不然你档案无法转入个人代理,这个你可以找到原单位开出证明,档案中应该有污水处理厂的材料,工龄是在人才计算,因为以单位集体挂靠人才。
3、如果你能补齐碱厂的档案,那么你的工龄是连续计算的,档案就是齐全的,只需要补交从08年到现在的费用。但麻烦的是人事关系介绍信的开出时间必须与你07年辞职的时间衔接上,工龄才接得上。
4、如果你补不到碱厂的档案,就更麻烦,你想省钱就得当你一毕业就直接把档案挂在人才了,没有碱厂的经历,然后等于07年下半年你从人才的个人代理转入了污水处理厂的集体代理,然后08年你又转为个人代理,这样等于其实你的档案是一直挂靠人才的,工龄是连续的全部在人才计算,那么你是要补05年——07年,08年——现在的管理费的,但中间集体代理是不用缴纳的。你要去污水厂开出证明。而因为一般集体代理和人才代理的费用是不同的,所以说你自行缴纳再向原单位索取是不可取的。
贵州人才要你直接从05开始交到现在是想省事呢,就等于把你的档案直接从毕业开始到现在全部当个人代理处理,而且可以多收费。
我在人才工作,以上解答应该很详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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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12
档案在国企保管时间内是不需要费用的,但是转到人才中心后需要按时交纳费用。如果该中心强制你补缴费用,你可以要求他们出具国家有关文件规定。
第2个回答  2011-01-10
进入人才交流中心的档案都是要收管理费的。
第3个回答  2011-01-05
费用一定是要交的,具体的你要和该单位协商,如果原来工作时有约定是单位缴纳,你可先自行缴纳后找其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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