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省内携号转归属地

如题所述

1. 新入网用户在入网后的前六个月内无法办理省内携号转归属地业务。
2. 已在办理省内携号转归属地业务并且业务生效后的前六个月内,或存在未生效省内携号转归属地业务的用户,在业务生效前不可再次申请办理该业务。
3. 号码状态异常、欠费或被列入限制级黑名单的用户不符合省内携号转归属地业务的办理条件。
4. 仅开通数据业务功能的用户(如随e行、上网本、行业应用卡、空中充值、智能网关监控)、家庭手机用户、套餐内含有小区优惠(如CTD等)的用户和非手机号码用户(如TD无线固话、IMS业务用户)无法办理省内携号转归属地业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时,应遵循自愿原则,并按照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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