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个人帐户余额是怎么组成的

如题所述

社保个人账户是指个人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时,缴纳部分所形成的账户。社保个人账户余额是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的:
1.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养老保险是指在退休后,由国家和企业给予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障。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会被划入个人账户,账户余额会随着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的增加而增加,随着个人领取养老金的增多而减少。
2.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医疗保险是指在个人生病或者意外受伤时,由国家和企业给予的医疗保障。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会被划入个人账户,账户余额会随着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的增加而增加,随着个人使用医疗保险的增多而减少。
3. 失业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失业保险是指在个人失业时,由国家和企业给予的失业保障。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用会被划入个人账户,账户余额会随着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用的增加而增加,随着个人领取失业保险的增多而减少。
4. 工伤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工伤保险是指在个人在工作中受到意外伤害时,由国家和企业给予的工伤保障。个人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会被划入个人账户,账户余额会随着个人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的增加而增加,随着个人受到工伤的增多而减少。
5. 生育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生育保险是指在个人生育时,由国家和企业给予的生育保障。个人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用会被划入个人账户,账户余额会随着个人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用的增加而增加,随着个人领取生育保险的增多而减少。
综上所述,社保个人账户余额是由个人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时,缴纳部分所形成的账户。账户余额是由个人缴纳的社保费用的增加和个人领取社保保障的减少所决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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