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电动三轮车是机动车占主责合理吗?

电动三轮车现在属于非机动车 还是机动车 在T形道口 三轮电动车 由西向东行驶 在T形道口向北转弯 ,在三轮车已经到北面人行横道上 对方由东向西超速行驶 一辆皮卡车 在离三轮车11米多的距离开始刹车 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焦点相撞, 斜着向北推行12米多 推出非机动车道上。这种情况交警定三轮车主责 皮卡车次责。 说三轮车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 且未让优先车辆行驶 负主要责任,皮卡车判定为减速慢行负次要责任。 交警这样定则对吗。 求解答

交警的判定是正确的。第一,无证驾驶是电动三轮车的致命之处。第二,本着小车让大车,转弯让直行的原则,三轮电动车未在观察道路是否安全的情况下,实施转弯或者调头,导致正常行驶的车辆制动(刹车)不及,产生车祸。第三,对方车速较快,但到路口未减速慢行,是负有一定责任(次要)。如果电动三轮车让对方通过,不抢道,再转弯就不会发生车祸。你说对吗?追问

您好 谢谢您的回答 但是皮卡车超速 限速是40KM/H 有路牌的 交警没写上 觉的判的公平,如果皮卡车按规定行使不超速,也不会导致车祸的,而且三轮车已经行驶到非机动车道上了。

追答

那要看相撞的位置,如果撞在尾部,那对方要负点责任,如果撞在侧面,则是三轮负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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