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 ,我开皮卡车在机动车车道上以40公里时速正常行驶,到了个灯控口绿灯放行,由于车多,在我左侧有一辆货车比我车高,挡住了我左侧的视线,这时我旁边的货车一超过我(已经过红绿灯又30米了),就从左侧窜出一辆拼装的三轮自行车(就是三轮自行车上加个小电机的那种)我由于距离太短,刹车不急,就撞了上去,她人倒地,手掌撑地,我马上下车,并打了保险公司电话(我的车是全保)后来交警,保险公司都来拍了照,双方的车都被扣了。我帮她送去医院拍片,第一家医生说她手掌关节骨折,要手术。后来我又去第二家医院,医生说不用手术不严重,开了点药让她好好休息,过几天来拍片,我前前后后垫了1000多块医药费,我想请问下
1:这场事故是谁负主要责任,交警责任认定书迟迟不下来(已经10天了)交警处理事故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啊
2:我不想再这样给她付医药费了,也不是我一方的过错,让她自己付行吗,如果她自己付,保险公司能报吗
3:我去了两家医院,我付的费用保险公司给报销吗,两家医院都报吗,还是只报一家,需要那些凭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