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平时加班费

我单位一职工,每天工作10小时,周六周日也无休息日,请问,这种情况分别如何计算平时加班和公休加班?

根据《劳动法》规定,标准制工时制度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故超过的2个小时为加班时间。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如下:

    工作日加班: 月工资收入 ÷ 月计薪天数 ÷ 8 * 加班小时数*150%;

    休息日加班:月工资收入 ÷ 月计薪天数 ÷ 8 * 加班小时数*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月工资收入 ÷ 月计薪天数 ÷ 8 * 加班小时数*300%。

举例来说,以每月2200元计算,

    工作日加班工资 = 2200 ÷ 21.75 ÷ 8 * 2 * 150% ≈ 37.93;

    休息日加班工资 = 2200 ÷ 21.75 ÷ 8 * 2 × 200% ≈ 50.58;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 2200 ÷ 21.75 ÷ 8 * 2 × 300% ≈ 75.86。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用

    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周末加班单位可以安排补休,从而无需支付加班工资。

扩展资料: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按照贵单位目前该员工的工作时长,每月工作时间及加班时长严重超过法定规定36个小时,会承担一定法律风险,建议合理安排员工工作。

参考资料:

法律法规数据库-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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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06

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

1、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150%

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

2、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加班工资基数有明确约定的,按约定的标准确定。但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扩展资料:

在一般情况下,加班是要得到劳动者的同意的,但是法律也规定以下四种情况的加班是必须的,不要征求劳动者的意见。
●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它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它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
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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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1-07-11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0.92天。 

加班工资计算的方法

根据劳社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第一款、第二款:

1.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2.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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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02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每天8小时以内 不计算,您每天工作10小时也就是说有2个小时属于是加点,如果你的月薪以3000元为基础,平均每天100块。周1---周5 那么每天应该给您的加班费:10小时工作时间减去正常工作时间8小时,(100÷8) ×( 10-8) ×150%=37。5元的加班费。 ↓ ↓ ↓
每小时工资 工作超时时间 加点工资给付比例
周六周日加班按照 200%的日工资比例给付 ,如果也是10小时的工作时间,那么就是50块的加班费。
法定节假日加班按照 300%的日工资比例给付,如果也是10小时的工作时间,加班费75块。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9-05-19

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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