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私人的雇佣关系,未签劳动合同,离职证明应该怎样写?

最好是懂相关法律条款的解答,雇主并没有私人公章,但是雇主有其所在公司公章,可否适用?如果不能,那应该怎样写?
有新公司像雇用我,新公司要求我提供离职证明,那他应该怎么写才有法律效益?

离职证明
xx自xx年x月中旬受雇于xxxx,担任xxx,至xx年xx月xx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间无不良表现,经与本人商议,同意其离职,解除对其雇佣关系。
因未签订相关劳动合同,特此证明。
雇用人(加盖公章)

这样写可不可以?

可以这么写,就是把最后一句解除雇佣关系,改成解除劳动关系。盖公司公章。
最后一句写未签定劳动合同对你非常有利,以后也许还有可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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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22
没合同就不产生劳动关系.所以也就拿了工资走人了就是.如果他公司怕你去劳动局告他没签定合同一定要你证明与该公司不存在雇佣关系的话,那么证明也应该他写,然后你签名.这样就OK了.
第2个回答  2011-01-22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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