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在自己手中,事业单位不接收。

我是2010年毕业的,之前在深圳工作,毕业后档案由毕业学校寄到深圳的公司,但我本人是惠州的,户口没有迁移还是回原籍。原来报道的时候报道证上写的地址是深圳公司的,公司也不看我的报道证于是就一直在我手上(现在半年了效用时间以已经过了吧?)后来我辞职,报考惠州事业单位,交档案的时候说“不接收个人带去的档案”,他说可能要回深圳人才市场办理相关改派手续。但是我在深圳的时候档案并没有在人才市场而是在公司手上,报道证在深圳也根本没用过。我是否可以直接把档案委托到惠州的人才市场,然后到惠州企业单位报道??
我那报到证时间是去年7月到8月,只有一个月时间,现在早过期了。惠州城区档案管理室让我打电话问深圳的人才市场改派(我纳闷我没在深圳报道过怎么改派?)我在网上找了下深圳人才市场档案管理处的电话(其实我也不知道他们管不管,我根本不清楚深圳哪个机构管这些事情),打了两天一直没人接。于是昨天跑惠州市人才市场毕业生就业指导处,结果告诉我是跟学校联系改派去,他们不管。今天下午打电话给学校的老师跟老师说明情况,老师让我到报到证写的单位(也就是我之前工作的公司)开张解约函。我问我在深圳没用过报到证且已经过期了也已经辞职了还可以写解约函吗?回答是“这个我不管。”今天周六,只好周一再问问公司了。
到底哪个部门管啊????

我基本理解了你的问题。
我给你初步说一下,仅是参考,因为我是,山东的,可能所给建议和你当地的机关办事有所不同。
1、报到证,也叫派遣证,在我们这是2年的有效期,你才半年,应该没有过期。
2、原则上,档案这种东西,是不可也本人拿着,如果开封,就作废。所以,惠州办事人员,不接受你的档案,也是正规程序。但是,在现实工作中,自己拿档案的事情,非常多,原因种种,你和管档案的人沟通一下,其实可以落下的,看你的沟通能力啦。
3、你现在需要的是:
A:户口
把你的户口迁到惠州考上的事业单位(如果你是当地人,也可以不迁,这要看单位户口的要求,户口不是要求很严格)。
B :改派你的报到证(派遣证),
(一)改派机关是,你深圳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或大中专毕业生服务中心(一般每个城市有个大厅的窗口,专门办这个事),它会给你打上你要改派到的新单位或新的城市人才中心,然后盖上改派公章;
(二)接收机关,这个是你惠州要接收你的单位,你考的事业单位,要出具事业单位编制增人计划卡或录取通知书(具体证明你可以咨询惠州当地人才就业中心),它看到你改派的报道证和相关事业单位证明,就好给你在上面打印或手写,同意接收。盖章。

以上,说的乱七八糟的,不知你明白没。
去这些机关办事的时候,先查好电话,咨询好了,问好地址,需要准备什么手续和资料,再去,免的跑好几趟。多复印一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什么的到时会用到的。大学复印2毛钱,社会复印1块钱,酒店复印5-8块钱。哈哈

打电话的技巧:
1、不要说你是学生,每天工作人员接这么多电话,都是毕业生咨询同样的问题,非常烦了。
2、打电话前,理好思路,怎么问,问谁,需要什么手续,一式几份,先办什么后半什么
3、如果你考上了惠州某事业单位,你就可以,借用你们单位的名称,来打电话,这样比较管用一些,就说你是,某某局组织科的,想咨询一下,今年刚考来的大学生报到的相关手续问题。
哈哈,这样效果会比你以一个学生的身份咨询好点。

以上经验,仅是我和周围人,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办理手续的,一些体会。希望对你有用。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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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22
楼主,我补充上面的吧,你的迁移证过期了吗?看看,否则你只有回你学校当地的派出所补办迁移证,而且只能补办一次,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迁移须知
2006-09-28 16:59:28
一、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户口由学校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及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

二、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就可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凭《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不需发《准予迁入证明》。

三、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离开学校时,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暂缓2年就业。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户口可继续保留在学校2年。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落实工作单位的,公安机关凭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暂缓就业毕业生,在暂缓期满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将户口迁回原户口迁出地。

五、户口在学校的原农业户口性质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并要求恢复农业户口性质的,可予办理。为妥善处理好“非转农”后出现的问题,事先应征求申请“农业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村委会意见。

六、入学时未将户口办理“农转非”手续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在办理户口迁出时,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在为其办理“农转非”手续后,以“非农业”户口性质迁出。

七、户口在学校的本省生源毕业生,未落实工作,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其父母户口已迁移到本省其他地区的,可直接将户口迁至其父母户口所在地;如果父母一方还在原籍居住的,该毕业生的户口仍应迁回原籍。

八、已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回原籍的毕业生,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迁入地公安机关问明情况后,凭原《迁移证》恢复户口;已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往异地,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按有关管理规定办理。

九、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后,人事部门不再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报到证》。公安机关凭下列毕业生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被机关录用的,提供地级以上市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
2、被事业单位(不含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聘(录)用的,提供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事业单位聘(录)用毕业生通知书》。
3、被企业(含各种所有制企业)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接收的,提供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就业通知书》。
第2个回答  2011-01-21
1、任何人才市场都可以“不接收个人带去的档案”,所以,只能看你运气了,最好态度好些,诚恳些;
2、既然你家是惠州的,让家人找下熟人,把档案放人才市场去;
3、回学校办改派,让学校重新把档案寄回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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