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请问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1)须有两个以上合伙人,且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我国法律规定,国有独资企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内容包括:
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②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③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④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⑤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⑥合伙事务的执行; ⑦入伙与退伙;
⑧争议解决办法; ⑨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⑩违约责任。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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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7-01
1.须有两个以上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2个回答  2020-07-01
有两个以上合伙人 订立合伙协议 吧啦吧啦的忘了
第3个回答  2020-07-01
亲亲,这边建议您好好看一下《经济法》的书哦
第4个回答  202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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