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特病是否每年一办?办理后有哪些用途?谢谢!

如题所述

是每年办一次,办理后参保人重大疾病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一、特病门诊起付线一年只计算1次(1月1日-12月31日),一年内到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就医,以等级最高的医院计算起付线。

二、以下重大疾病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血友病,再生障得性贫血,恶性肿瘤的放(化)疗和晚期镇痛治疗,肾功能衰竭的门诊透析治疗,肾脏、肝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

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唇腭裂,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地中海贫血,白血病,苯丙酮尿症(0-18岁),肺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

三、报销支付限额(封顶线)特病门诊与住院合并计算。如参保人参加的是二档居民医保,基本医保为他支付的当年特病门诊就诊和住院的费用加起来最高为12万元。

扩展资料:

特大疾病保险办理流程,分为申报、体检、发证三个步骤。

1、申报

(1)只要是在重庆参保的参保人,居住在本市各区县,可在各区县就近申报和体检,本人或其委托人向参保所在区县医保局或其指定的机构申报。

(2)所需资料:《重庆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申报表》;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近期2张1寸免冠照片;委托他人办理需要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双方签字的委托书。

2、体检

(1)参加区县医保局每月组织的集中体检。

(2)所需资料:本人的病史资料包括既往住院(就诊)病历及相关检查、诊断证明材料等。

3、发证

体检鉴定后,符合特病资格的人员发放特病证。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速度收藏 重庆市居民医保门诊特病办理权威攻略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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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0-26
办特病是每年一办

特种病医保申请方法:
1、参保人员(职工参保或者居民参保)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大病医疗统筹基金支付报销范围内的,须由企业将职工的相关材料交由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支付报销手续,或者由居民直接提交社保经办机构。
2、参保人员要持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病种诊断证明”,到本人申请的“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公室领取“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单”,按要求填写后携带《医疗保险手册》,到参保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特殊病种”审批。
3、经批准后,个人留存一份“审批单”,另一份交到个人选定的“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
第2个回答  2021-01-12

第3个回答  2020-10-25

第4个回答  2017-10-26
84、江上渔者 范仲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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