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听从上司指令后搁置案件,最终得到了什么处罚?

如题所述

在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凤山派出所,所长金某和民警耿某因为压下了一起刑事案件,久拖不办,所以两人获得玩忽职守罪,所长金某被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9个月。耿某免于刑事处罚。 

那么这起事件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接下来将为大家说明。

一、事件梳理

据网络媒体报道,此前凤山派出所辖区发生一起追讨赌债,引发聚众斗殴的案件,而案件发生时间是2015年5月。

这起案件一开始是由金某和耿某办理,但是因为涉案人开设赌场等犯罪行为发生在外地,案情复杂,已经超出凤山派出所管辖范围。所以金某和耿某向主管治安的副局长边某汇报,随后边某成立专案组,专案组成立后,主管治安的副局长边某只主持过三次调度会,随后就再也没有推进过这个案子的进程。

这一拖就拖了好几年,直到在2018年,因为这伙人又在别处办案,所以这起案件才重新进入了警方的视野,因为案件久拖不办,所以有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此案。

二、事件后续

随后查出金某和耿某在此次案件中,因为久拖未办存在玩忽职守行为,所以要他们应该对此负责,但是据金某和耿某的说法是,他们认为案件的主要负责人应该是边某,因为是他成立的专案组,而当时自己也有好几次向他汇报案件进度,请示是否对涉案人员采取强制措施,但得到的回复都是“在等一等”。

所以他认为自己在这一起事件中是没有责任的。他们只是听从上级的指示。

三,事件反思

在这起事件中,这两人看似冤枉,但其实他们的确是有责任的,他们这种行为是属于玩忽职守,完全是对于公众的不负责任。

对于这一起事件大家如何看待?欢迎留言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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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11
所长金某和民警耿某因为压下了一起刑事案子,久拖不办,所以两人获得玩忽职守罪,所长金某被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9个月,耿某免于刑事处罚
第2个回答  2020-10-10
最后的判决是,他们被判处玩忽职守罪。所长金某被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9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