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可以作为投保人给儿媳妇买保险,不过要在特定条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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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保险之前,一定要先搞清楚这些关键知识点!《保险法》规定,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应该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并在第31条中写明,投保人对本人、配偶、子女、父母以及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还有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具有保险利益。
另外,被保人若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也可以当做具有保险利益。
所以,从法律来讲,婆婆作为投保人、儿媳妇作为被保险人是可行的。
至于在实际操作中,很多保险产品都不支持婆婆给儿媳妇买保险,一般只允许投保人为本人、配偶、子女投保。
倘若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有其他疑问,这篇文章可以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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