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渭南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21名,其中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421名,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0名。5月12日9:00至5月14日17:00开始网上报名。6月13日9:00至6月18日9:00,开始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信息表。考试时间:2016年6月18日(星期六)。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应有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相应资格条件(招聘计划一览表见附件1、附件2)。
4.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0年5月12日至1998年5月12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5.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6.有户籍限制的岗位应在2015年5月5日前(含5月5日)正式落户(即办结落户手续)。
(二)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得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期未满(截至2016年7月31日)的。
6.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凡当次招考公告或所报考岗位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得报考。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
8、在近年来的渭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在面试环节(含面试)之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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