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查债务人的地址

如题所述

一、怎么查债务人的地址
      知道借款人所在城市,没什么用,这是民事案件,公安机关不能介入,不会帮你找他的。
      知道借款人的车牌号,也没有太大的用处,因为起诉是以被告的居住地为管辖地。
      知道借款人父母地址和电话,可以用朋友的身份向其父母寻问一下他的现住址,如果能告诉你,就有用了。
      但不知道借款人具体地址,这是不能起诉的,没有具体地址,法院无法确定管辖权。
      找不到借款人,如果知道他原来的地址,可以按他原来的居住地的地址起诉他,起诉后找不他,法院可以公告送达,缺席审判。你胜诉后,必须在二年内向法院申请执行,在申请执行后还找不到人的,法院可以下达中止执行的裁定,凭此裁定,就不存在过期问题了,什么时间找到他,或他什么时候有钱,你随时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借款人在该城市只是办的暂住证,如果他已经在该城市居住一年以上的,可以在借款人暂住的城市起诉他。如果到时法院以找不到人,他不到庭,前边说了,法院可以公告送达,缺席审判。你胜诉后,必须在二年内向法院申请执行,在申请执行后还找不到人的,法院可以下达中止执行的裁定,凭此裁定,就不存在过期问题了,什么时间找到他,或他什么时候有钱,你随时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二、欠债不还是否适用拘留
      如果对方欠钱不还可以携带相关的借贷证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对方执行债务。
      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让对方执行判决书。如果对方是有财产而拒不还钱的话,那么法院对通过强制执行的手段将对方进行拘留让对方执行判决书。
      但是如果对方是没有财产而无法执行的话,那么此时法院是不能对其拘留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债务人恶意逃债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债务人为达到恶意逃债目的而一去不返的现象经常发生,由于受诉讼时效制约,往往会给债权人主张权利带来很大困难。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通过以下途径追讨欠款。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第二条途径是,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四十二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怎么查债务人的地址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债务人的地址如果没有写的话,可以要求派出所协助,但必须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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