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篡改病历

如题所述

如果不幸发生了医疗事故,应该立即封存病历,对于病历是对患者诊疗、检查、治疗等全过程的记录,病历是真实的客观的记录,是不允许擅自进行篡改的,那么,如何界定篡改病历?下面就跟着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一、如何界定篡改病历
      (一)看患者签名是否真实。法律规定患者具有知情权和选择权,因此患者在接受手术治疗、特殊检查治疗等诊断治疗时都会签字确认。故在检查病历资料时,对患者的签名一定仔细检查,必要时,也可以申请进行笔迹鉴定。
      (二)看病历的形成时间。若是医疗机构弄虚作假、涂改、伪造病历,则与原始病历会形成时间差,纸张颜色、笔记新鲜程度等都有不同,通过纸张、墨水痕迹进行对比,以及病历形成时的状态,基本可以做出初步判断,在产生怀疑时,可以通过文书鉴定来明确。
      (三)看医护人员的签字是否真实。在医疗损害纠纷中,很多情况下,医护人员的签名都是由他人代签或者医护人员相互代签。此时,可以通过查阅全部兵力资料中签名的前后顺序进行对比,从而发现可疑点,也可以通过笔迹鉴定来明确。
      (四)若之前患方复印了部分病历资料的,可以将两部分病历资料进行对比,从两份资料的签名、记录内容、排版等细节地方发现可疑点,从而确定病历是否被伪造、涂改。
      (五)值得注意的是,有时患方得到病历的复印件的时间可能是病历完成后的三个月,甚至半年之久,就算此时原件与复印件进行对比是一样的,并不能说明病历资料未被篡改,只能说明复印之后的病历资料没有被篡改。

      二、病历被篡改能做司法鉴定吗
      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一方认为病历存在改动的可能,应当由提出异议方申请鉴定。法院受理鉴定申请后,再组织双方选择鉴定机构、之后再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论判断能否作为证据使用。
      三、伪造病历如何处置
      病历伪造是违法行为,伪造病历的医生、医疗机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医疗过错法医学鉴定对病历真伪可做出鉴定结论。根据司法部发布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13条、第16条、第27条,司法鉴定机构对于鉴定材料不真实的鉴定委托不予受理,在鉴定过程中发现鉴定材料不真实的可以终止鉴定。那么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和《终止鉴定通知书》或者包含有病历真伪和医疗过错及其因果关系分析论证的医疗过错法医学鉴定将是病历被伪造的有力证明,并以此可驳倒医学会已作出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根据《证据规定》第2条、第25条,医疗机构伪造病历,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及造成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则因其举证不能而要承担败诉后果。因此,一旦通过医疗过错法医学鉴定发现和证明病历被伪造,医疗机构就会承担败诉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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