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1-01-11
首先要了解“财务费用”反映的内容。财务费用作为一个费用科目,其借方主要归集有关资金活动产生的费用,象利息支出、金融手续费等,贷方反映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的本期合计数。另一方面,资金存入银行产生的利息收入,税务允许进行财务费用抵减,而不作为计税收入。
在制作会计分录时,利息收入由于增加了银行存款,因此会计分录肯定是“借:银行存款”,按照会计分录“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原则,那么对应的利息收入就只能体现在贷方,由于利息收入税务允许进行财务费用抵减,因此贷方记“财务费用”,实际记账是用红字记在“财务费用”借方。
想一想,用银行存款支付费用,存款减少了,假如说费用报多了,要冲减,存款是不是要增加?存款增加了,不是又存进银行了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