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拒绝加班吗

可以拒绝加班吗

法律分析:
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确实因为生产经营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协商后,企业可以在《劳动法》限定的延长工作时数内决定延长工作时间。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劳动者每周需要工作满40小时,超过40小时为加班。公司想要劳动者加班,需要和工会以及劳动者协商一致。即使达成一致,一般情况每日只能加班1小时,最长不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总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公司未经协商要求加班,劳动者有权利拒绝。单位安排加班也应在保障员工休息权和健康权的前提下合法的进行,如果没有保障这些员工可以拒绝加班。而且只要单位安排了加班,就需要支付加班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衍生问题:
劳动法对加班是怎么规定的?
加班就是延长工作时间,是指用人单位依法要求劳动者在休息日或法定休假日从事工作的时间,为了保障职工的休息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延长工作时间意味着必定会相应地占用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因此,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的,必须符合三个条件:一是生产经营的需要;二是程序上必须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三是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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