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游泳池水质标准由卫生部及体育运动委员会于1985年7月11日颁布的游泳池水质标准确定。
主要标准如下:
6.5<ph<8.5
浑浊度不大于5度,以能在1.5m左右深处两沿岸岸边能看清池底四、五泳道为准。
耗氧量不得超过12mg/l
游泳余氯应0.4-0.6mg/l,化合性余氯应在1.0mg/l以上。
细菌总数不得超过18个/L,尿素不得超过3.5mg/L。
池水温度为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