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

如题所述

2023年1月1日起,徐州职工医保政策将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将徐州门诊和住院支付限额概念的含义由“统筹基金支付限额”调整为“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限额”。同一统筹年度内,原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28万元调整为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含门诊医疗待遇)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2、提升门诊待遇保障水平。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从1500元降低为700元(退休人员减半执行),将一个统筹年度内基金支付限额1200元提高为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7000元,参保人员报销比例分别提高;
3、调整职工医保保障层次。将目前设置的基本医保、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四个层次,归并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三个层次。待遇上,年起付标准从1.9万元下调为1.6万元,报销比例较原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和居民大病保险提高10个百分点;
4、调减职工医保个人账户。2023年1月1日起,在职职工个人账户计入标准按照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按照2022年本人个人账户划拨规模按月定额划入。
徐州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流程:
1、参保人员门诊、住院就诊必须出示本人社保卡并刷卡就诊,门诊须告知医院就诊类别(如门诊慢性病、门特),对未出示卡证或就诊类别告知不清的,参保职工就医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2、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须出示本人市民卡,告知就诊类别(如门诊慢性病、门特),按有关政策刷卡购药,因特殊情况由他人代购药品时,须出示参保人员及代购人的身份证,并由药店登记备案;
3、门诊统筹实行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的首诊、转诊制。参保人员可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参照社区管理的医疗机构进行首诊;专科医院可作为全体参保人员首诊医疗机构。参保人员需转诊的,由首诊医疗机构负责转诊,急诊、抢救不受此限制。门诊慢性病补助限额使用完以后,从下一笔费用起直接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在原门慢定点医疗就诊慢性病不需要转诊。门诊特定项目补助限额使用完以后,必须按门诊统筹的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并使用普通病历,方可享受门诊统筹的待遇。在药店购药不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综上所述,徐州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调整的方面有门诊和住院支付限额概念的含义调整、提升门诊待遇保障水平、调整职工医保保障层次、调减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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