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再就业最新政策2023

如题所述

退休人员再就业最新政策2023:
1、离退休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的规定,这类按照统一规定发给干部和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离退休工资及生活补助费等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2、再任职收入。离退休人员再就业所得按取得所得的不同性质进行区分,按照适用税目进行个人所得税的计征。
(1)、离退休人员再就业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2)、离退休人员兼职所得,按照“劳务报酬”计征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规定,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3)、离退休人员投资经营所得,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等计征个人所得税;
(4)、离退休人员取得的稿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退休返聘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综上所述,离退休人员取得的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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