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是公务员,考了2016年的在职研究生公共管理专业,有双证,听说毕业证上是全日制的,但是上课是每周末去上课的那种。现在单位不给报销学费了,但是学校录取前和单位签订了定向培养的三方协议,协议上没有说明违约情况。因为我现在在基层,所以想往市里考,那么毕业前考走了的话,是不是算违约?能不能考走?考走要承担什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