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有人返还请求权的除斥期间到底是1年还是2年

有看过1年的 有看过2年的,肯定都是有依据的。。。但根据新法优先于旧法。适用哪个呢

是一年。

一、占有物返还请求权是指占有人的占有物被侵占时,可以请求侵占人返还占有物的权利。这项请求权的目的,在于恢复占有人对物的占有,而不是恢复占有物的原有状态。如果占有物已经遭到毁损时,可请求损害赔偿。其法律依据是《物权法》第245条第1款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

二、此项权利的行使,以占有物被侵夺为要件,比如占有的动产被盗抢、不动产被霸占等。没有他人的积极侵夺行为则无此请求权,如借用人期限届满不返还借用物,遗失物被拾得人占有,均不能认为是侵夺占有。享有该请求权的主体既包括直接占有人也包括间接占有人,不论有无正当原权,也不论善意还是恶意,只要是被侵害的占有人都享有此权。

三、请求权人应为占有人,非占有人即使对占有物享有合法的权源,也不能行使占有物返还请求权。须有占有物被侵夺。侵夺,指非基于占有人的意思而排除占有人对物的事实上的管领力。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13
适用《物权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

可以协商,调解,诉讼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4-04
你看到的两年是遗失物中所有权人要求第三受让人返还的期限
相似回答